证券代码:300672证券简称:国科微公告编号:2023-006
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周士兵先生、徐泽兵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龚静女士、黄然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国科微电子”)于2022年12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5,118股的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周士兵先生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8,780股(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该时点总股本的0.0268%。分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2,384股的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徐泽兵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龚静女士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50,596股(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该时点总股本的0.0278%。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5,184股的公司董事会秘书黄然先生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43,796股(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该时点总股本的0.0241%。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预先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内,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减持计划的时间已过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泽兵先生、龚静女士、黄然先生均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周士兵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4,3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0112%,具体情况如下:
注:周士兵先生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股份,减持价格为85.00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1、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公司总股本数量以截至2023年3月29日的总股本217,250,112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公司在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首发上市时所作的承诺。
4、本次减持计划相关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南国科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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