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06证券简称:百亚股份公告编号:2023-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若公司总股本在利润分配实施前发生变化,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内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实施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2年度。
2、发放范围: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5日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3、本次利润分配以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方式分配,无需因股本总额的变动调整分配比例。
4、本次利润分配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30,330,300股为基数,利润分配总额为129,099,090.00元(含税)。
三、分红派息日期
1、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25日;
2、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4月2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2023年4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利润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4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4月18日至登记日:2023年4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复元商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永林以及其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上市的发行价。如公司上市后发生分红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本次除权除息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亦作相应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行权价格、授予价格、回购价格将按照《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奥体路1号上城国际5栋25楼
咨询电话:023-68825666-666
传真:023-68825666-801
联系人:陈凤
八、备案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9日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