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6证券简称:协鑫集成公示序号:2023-035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贷款担保状况简述
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协鑫集成”或“企业”)于2022年4月28日举办第五届股东会第十六次大会及2022年5月20日举办2021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允许在2022本年度公司及分公司拟将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总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9.2亿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分公司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84亿的担保额度,企业分公司为子公司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6.2亿的担保额度。以上综合授信及其担保额度自2021年度股东会根据的时候起起效,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举办之日起计算无效。与此同时允许企业为控股子公司协鑫能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保函业务给予不得超过30,000万元质押担保,反担保期为3年。
公司在2022年8月5日举办第五届股东会第十八次大会及2022年8月24日举办2022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允许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市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句容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得超过10,000万余元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自2022年第四次股东大会决议根据的时候起起效,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举办之日起计算无效。
公司在2022年9月9日召开第五届股东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9月27日举办2022年第六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新增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允许企业为控股子公司東昇光伏科技(中国香港)有限责任公司(DongshengPhotovoltaicTechnology(HongKong)Limited)给予不得超过15,000万余元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自2022年第六次股东大会决议根据的时候起起效,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举办之日起计算无效。
公司在2022年9月23日举办第五届股东会第二十五次大会及2022年11月9日举办2022年第七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允许为控股子公司阜宁县协鑫集成科技公司周转资金循环贷款业务流程给予不得超过900万余元反担保额度,反担保期为3年。
公司在2022年12月2日召开第五届股东会第三十次大会及2022年12月19日举办2022年第九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允许企业为子公司合肥市鑫昱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提供不得超过15,000万元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自2022年第九次股东大会决议根据的时候起起效,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举办之日起计算无效。
主要内容详细刊登在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里的有关公示。
二、贷款担保事宜工作进展
最近,公司和厦门国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国贸纸业有限公司签定《担保书》,为公司发展子公司合肥市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合肥市集成化”或“借款人”)与厦门国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国贸纸业有限公司里的任何一方或多方面(以下简称“债务人”)开展太阳能组件原料采购等业务签署的全部合同和协议及其借款人向债务人开具的信件给予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债务最大账户余额金额为15,000万余元。
以上贷款担保在已决议的预估担保额度范围之内,企业不需要再执行决议程序流程。
三、被担保方基本概况
1、公司名字:合肥市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年04月02日
3、公司注册地址:安徽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市绿色经济示范区四顶山路与乳泉路交叉口东南面
4、法人代表:孙国亮
5、业务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站技术咨询;光伏设备及电子器件生产制造;光伏设备及电子器件市场销售;技术咨询、科研开发、技术服务、行业交流、专利技术转让、推广应用;国内贸易;技术进出口(除批准业务流程外,可独立依法经营相关法律法规非严禁或限制项目)许可经营项目:生产发电业务流程、输配电业务流程、供(配)电业务流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企业:万余元
(之上2021年财务报表早已财务审计,2022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没经财务审计)
7、公司股权结构:企业操纵合肥市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0.71%股份。
8、别的表明:合肥市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并不属于失信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具体内容
1、债务人:厦门国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厦门国贸纸业有限公司
2、担保人: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借款人:合肥市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额度:债务最大账户余额金额为15,000万余元,及根据该主债权之本钱存在的贷款利息、花费、合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债务人为实现债权而造成的费等。
5、主债务履行期限:2023年4月17日至2025年12月31日。
6、合同类型: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
7、担保期限:主债务执行期届满的时候起三年。
五、总计对外担保数量和贷款逾期贷款担保总数
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额为972,900万余元,此次贷款担保给予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账户余额金额为186,993万余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比例为82.70%。在其中公司及分公司为子公司合肥市集成化所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5,206万余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比例为50.95%。公司及子公司没有对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公司担保。公司及分公司不会有贷款逾期对外担保、涉及到诉讼贷款担保及因担保被裁定输了官司而担负损害等情况。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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