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26证券简称:经纬恒润公示序号:2023-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是被否定提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4月18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北京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D座6层会议厅
(三)列席会议的优先股公司股东、特别表决权公司股东、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投票权数量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企业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此次会议由董事会集结,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吉英存老先生组织。大会选用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8人,参加8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郑红菊女性参加了此次会议;别的高管人员出席了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新增募投项目、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新增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增资及提供借款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关于对外投资建设经纬恒润天津新工厂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3、提案名字:《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应表明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提案1-3对中小股东展开了独立记票。
此次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或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之上根据。
此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可用特别表决权。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市观韬中茂法律事务所
侓师:韩旭,张雨蒙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合乎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工作的人员资质、召集人资质合理合法、合理;此次股东会的决议流程和决议结论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北京市经纬恒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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