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59证券简称:哈铁高新科技公示序号:2023-010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称“国家财政部”)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下称“规则表述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下称“规则表述16号”)的有关规定,哈尔滨市国铁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对会计制度进行相关变动,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业绩无深远影响。
一、简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缘故
2021年12月30日,国家财政部发布《准则解释15号》,明确了“关于公司将固资做到预订可使用状态前或是研究过程中生产出来的产品或者副产物对外销售的账务处理”、“有关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示”、“有关亏损合同的分析”等相关信息,在其中“关于公司将固资做到预订可使用状态前或是研究过程中生产出来的产品或者副产物对外销售的账务处理”、“有关亏损合同的分析”自2022年1月1日起实施,“有关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示”自《准则解释15号》发布之正式实施。
2022年11月30日,国家财政部出台了《准则解释16号》,明确了“有关单项工程买卖所产生的资产与负债有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合原始确定免除的账务处理”、“有关发行商划分为权益工具的金融衍生工具有关股利分配的企业所得税影响账务处理”、“关于公司会以现金支付的股份支付改动以利益结算股份支付的账务处理”等相关信息,在其中第一项“有关单项工程买卖所产生的资产与负债有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合原始确定免除的账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容许公司自公布本年度提早实行。“有关发行商划分为权益工具的金融衍生工具有关股利分配的企业所得税影响账务处理”、“关于公司会以现金支付的股份支付改动以利益结算股份支付的账务处理”自《准则解释16号》发布之正式实施。
依据国家财政部的这一规定,企业需要对会计制度进行相关变动,并按照之上政策规定的生效时间开始实施以上企业会计准则。
(二)股东会决议会计政策变更的投票表决状况
公司在2023年4月18日举办第一届股东会第十九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允许企业按照上述会计制度的更改具体内容。
决议结论:允许7票,抵制0票,放弃0票。
二、详细情况及对企业的危害
(一)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实际情况
1.变动前所采用的会计制度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前,企业实行国家财政部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类具体会计准则、后面公布和修改的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公司会计准则解释公示以及其它有关规定。
2.变更后所采用的会计制度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后,企业实行国家财政部公布的《准则解释15号》和《准则解释16号》的有关规定,别的未变动或是没到实行日期仍按照上述原来有关规定执行。
3.变动时间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有关政策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实施以上新会计制度。
(二)对企业的危害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公布的《准则解释15号》和《准则解释16号》的有关规定开展的有效变动,不属于对企业之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
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的变动,变更后的会计制度可以客观性、公允价值地体现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业绩,合乎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具体情况。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也不会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不属于之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现象。
三、重点建议
(一)独董建议
独董觉得: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有关规定开展的有效变动,变更后的会计制度可以客观性、公允价值地体现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业绩,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也不会对企业财务报告产生不利影响。有关决策制定合乎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独董允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职工监事建议
职工监事觉得: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公布的有关文件所进行的有效且必须的变动,合乎财政部、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可以客观性、公允价值的体现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亦符合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合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职工监事允许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哈尔滨市国铁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459证券简称:哈铁高新科技公示序号:2023-009
哈尔滨市国铁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每一股比例:每一股派发现金红利0.08元(价税合计)
●此次股东分红以执行权益分派除权日注册登记的总市值为基准,具体时间将于权益分派执行声明中确立。
●在执行权益分派的除权日前企业总市值产生变化的,拟保持分派总金额不会改变,适当调整每一股比例,并把再行公示实际调节状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2022本年度哈铁高新科技合并报表完成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纯利润11,526.70万余元,在其中总公司达到的纯利润7,491.49万余元,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哈铁高新科技合并报表总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4,170.63万余元,在其中总公司期终可供分配利润为11,788.66万余元,企业2022本年度具有股票分红标准。经股东会决议,企业2022年年度拟以执行权益分派除权日注册登记的总市值为基准股东分红。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所示:
上市企业拟将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价税合计)。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企业总市值480,000,000股,为此测算总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400,000.00元(价税合计)。年度企业股票分红比例是33.31%。
如果在本公告公布日起至执行权益分派除权日期内,企业总市值产生变化的,公司拟保持分派总金额不会改变,适当调整每一股比例。如后面总市值产生变化,将再行公示实际调节状况。
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要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企业履行决策制定
(一)董事会会议的举办、决议和表决状况
公司在2023年4月18日举办第一届股东会第十九次大会,大会以7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允许递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董建议
企业2022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企业所处行业特性、发展过程、融资需求以及企业未来发展计划等多种因素,在确保企业正常运营融资需求和持续发展资金投入前提下,兼具了众多股东掉期和整体利益,符合公司实体经营发展状况,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自然人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情况。合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有关股票分红的相关规定。咱们允许企业2022本年度股票分红计划方案同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职工监事建议
公司在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职工监事第九次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职工监事觉得:企业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到企业经营情况、现金流量情况及融资需求等多种要素,不存在损害企业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运营现状,符合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公司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将有利于的不断、平稳、持续发展。
三、有关风险防范
此次股票分红计划方案充分考虑到企业的行业特性、发展过程与自身运营模式、业务发展方案、将来的融资需求等多种因素,不会对公司运营现金流量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企业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
企业2022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要递交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才可执行,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哈尔滨市国铁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88459证券简称:哈铁高新科技公示序号:2023-013
哈尔滨市国铁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举办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工作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股东会举办时间:2023年5月9日
●此次股东会所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工作会议的相关情况
(一)股东会种类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股东会
(三)投票方式:此次股东会所使用的表决方式是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四)现场会议举办日期、时间地点
举办日期:2023年5月9日14点00分
举办地址:哈尔滨市国铁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号会议厅
(五)网上投票的软件、日期和网络投票时长。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上投票起始时间:自2023年5月9日
至2023年5月9日
选用上海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根据交易软件微信投票的网络投票时间是在股东会举办当天的买卖时间范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网络微信投票的网络投票时间是在股东会举办当天的9:15-15:00。
(六)股票融资、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流程帐户和港股通投资人的投票程序
涉及到股票融资、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流程有关帐户及其港股通投资人的网络投票,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执行。
(七)涉及到公开征集公司股东选举权
不属于。
二、会议审议事宜
此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及网络投票股东类型
1、表明各提案已公布时间和公布新闻媒体
此次递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早已企业第一届股东会第十九次大会、第一届职工监事第九次会议审议根据,有关公告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4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布的有关公示。
2、特别决议提案:无
3、对中小股东独立记票的议案:提案1、6、7、9、10、14、15
4、涉及到关系公司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提案1
应回避表决的相关性股东名称:中国高铁哈尔滨市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高铁北京市局集团有限公司、我国铁路成都局投资有限公司、我国铁路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到优先股参加决议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网络投票常见问题
(一)我们公司公司股东根据上海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履行表决权的,既能登录交易软件微信投票(根据指定交易的证劵公司买卖终端设备)进行投票,还可以登录互联网技术微信投票(网站地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初次登录互联网技术微信投票进行投票的,投资人要完成公司股东身份验证。具体步骤请见互联网技术微信投票网址表明。
(二)公司股东所投竞选投票数超出它拥有的竞选投票数的,或在差额选举中拉票超出应取总人数,其对于此项提案所投的选票视为无效网络投票。
(三)同一投票权进行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多种方式反复开展决议的,以第一次公开投票为标准。
(四)公司股东对每一个提案均决议结束才可以递交。
(五)选用累积投票制竞选执行董事、单独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大会参加目标
(一)证券登记日在下午收盘的时候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在册的股东有权利参加股东会(详细情况详细下列),并且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授权委托人列席会议或参加决议。该委托代理人无须是自然人股东。
(二)董事、监事会和高管人员。
(三)企业聘用律师。
(四)有关人员
五、大会备案方式
(一)备案材料
拟当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大会股东或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应拥有下列文档办理登记:
1、公司股东:法人代表参加的,应当提交个人身份证、能确认其具备法人代表资质的合理证实、个股账户(若有);授权委托人参加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件、企业营业执照(盖公章)、公司股东企业开具的书面形式法人授权书(盖公章,配件1)及个股账户(若有);
2、法人股东:个人身份证、个股账户(若有);授权委托人参加的,需提供受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受托人开具的书面形式法人授权书(配件1)及受托人个股账户(若有)。
(二)备案方法
自然人股东能够进行现场、信件方法备案,企业拒绝接受手机方法备案。
1、当场备案:时间是在2023年5月8日(早上8:30-11:30,在下午13:30-16:30),地点为黑龙江哈尔滨松北区橙泽路2599号哈尔滨市国铁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信件方法备案:需在2023年5月8日16:30点之前将这些备案材料影印件根据信件方法送到我们公司法律法规证券事务部,并且在信件中列明公司股东名字、股东账户、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列席会议时需提交材料正本(详细地址见“六、其他事宜”)。
六、其他事宜
(一)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出行、住宿费自立。
(二)出席会议公司股东需提前三十分钟抵达大会现场办理每日签到,并安排持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书等正本,便于认证进场。
(三)大会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黑龙江哈尔滨松北区橙泽路2599号哈尔滨市国铁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律法规证券事务部
邮编:150000
联系方式:0451-86428753、0451-86445573
电子邮箱:crtcagm@veic.com.cn
手机联系人:赵靖霞杨海霞
特此公告。
哈尔滨市国铁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4月19日
配件1:法人授权书
配件2:选用累积投票制竞选执行董事、单独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表明
●上报文档
建议举办此次股东会的股东会决议
配件1:法人授权书
法人授权书
哈尔滨市国铁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老先生(女性)意味着本公司(或自己)参加2023年5月9日举行的贵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委托履行投票权。
受托人持一般股票数:
受托人持优先选择股票数:
受托人公司股东账号号:
受托人签字(盖公章):受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名称:
受托人需在授权委托书中“允许”、“抵制”或“放弃”意愿中选择一个并打“√”,针对受托人在委托授权书中未做实际标示的,受委托人有权利按自己的喜好开展决议。
配件2:选用累积投票制竞选执行董事、单独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表明
一、股东会执行董事侯选人竞选、独董侯选人竞选、职工监事侯选人竞选做为提案组依次进行序号。投资人应对于各提案组下每一位侯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请股票数意味着竞选投票数。对于每一个提案组,公司股东每拥有一股即有着与本提案组下应取执行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网络投票数量。如某公司股东拥有上市企业100股股票,该次股东会应取执行董事10名,执行董事侯选人有12名,则其公司股东针对股东会竞选提案组,有着1000股的竞选投票数。
三、公司股东要以每一个提案队的竞选投票数为准进行投票。公司股东依据自己的喜好进行投票,既能把竞选投票数集中化转投某一侯选人,也可以按随意组成转投不同类型的侯选人。网络投票完成后,对每一项提案各自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实例:
某上市企业召开股东会选用累积投票制对开展股东会、职工监事换选,应取执行董事5名,执行董事侯选人有6名;应取独董2名,独董侯选人有3名;应取公司监事2名,公司监事侯选人有3名。需投票选举的事宜如下所示:
某投资人在证券登记日收市时拥有该企业100股股票,选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提案4.00“有关竞选执行董事的议案”就会有500票的投票权,在提案5.00“有关竞选独董的议案”有200票的投票权,在提案6.00“有关竞选公司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投票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准,对提案4.00按自己的喜好决议。他(她)既能把500票集中化转投某一位侯选人,也可以按随意组成分散化转投随意侯选人。
见表所显示: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