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7证券简称:普源精电公示序号:2023-026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部公司监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普源精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下称“《激励计划(草案)》”)中明确的首次授于激励对象姓名及职位予以公示。依据《管理办法》及《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查,现就有关公示情况及审查建议表明如下所示:
一、公示情况
1、公司在2023年2月22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了《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引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2、公司在2023年4月4日在公司内部网站公示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字、职位予以公布。公告期自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14日止,在公示期限内,公司职员可以向公司监事会反馈建议。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所有人对此次拟激励对象所提出的质疑。
3、职工监事对拟激励对象的审核形式。公司监事会审查了此次拟激励对象名单、身份证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者分公司签署的工作/劳动用工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者分公司出任的职位等。
二、职工监事审查建议
依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拟激励对象名册及职位的公示情况及职工监事的审查最后,职工监事发布审查建议如下所示:
1、纳入此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工作人员合乎《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标准,与《激励计划(草案)》所确立的激励对象范畴相符合,不包含监事、独董。
2、激励对象不会有《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规定的不可变成激励对象的情况:
(1)近期12个月被证交所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2)近期12个月被证监会以及内设机构定性为不恰当候选人;
(3)近期12个月因重要违规行为被证监会以及内设机构行政处分或是采用市场禁入对策;
(4)具备《公司法》所规定的不可出任董事、高管人员情况的;
(5)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参加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评定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的相关情况确实,不会有虚报、刻意隐瞒或造成重大误解的地方。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觉得:纳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工作人员均具有《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及其《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要求,且达到《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的激励对象标准,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法律主体合理合法、合理。
特此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职工监事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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