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1证券简称:东微半导体公示序号:2023-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股权变动为苏州市东微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持仓5%之上非第一减持,且顺利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高管增持,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不容易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产生变化。
●此次股权变动后,自然人股东上海市聚源聚芯集成电路产业股权基金核心(有限合伙企业)(下称“聚源聚芯”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达到3,388,751股,持有公司股份占比降低至5.0296%。该信息披露义务的人都不存有一致行动人。
2023年4月17日,公司收到公司股东聚源聚芯发送的《关于苏州东微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暨累计减持1%告知函》,聚源聚芯自2023年3月7日到2023年4月17日期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总计做到849,822股,占公司总总股本比例是1.2613%。现就其相关股权变动状况告之如下所示:
一、此次股权变动基本概况
备注名称:
1、此次股权变动所涉及股权均具有投票权,不会有表决权委托或受到限制等所有支配权限定或限制转让状况。
2、此次变化不会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情况及相关服务承诺。
二、此次股权变动前后左右,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现象
备注名称:此次股权变动后持有的公司股权均具有投票权,不会有表决权委托或受到限制等所有支配权限定或限制转让状况。
三、其他情形表明
1、此次股权变动为高管增持,不碰触全面要约收购,不属于自有资金;
2、此次股权变动涉及到的大宗交易减持状况,根据法律法规及行政法规要求,不用开展预披露;
3、此次股权变动系持仓5%之上非第一大股东的稳定高管增持个人行为,不会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产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治理及长期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要求,此次公司股东股权变动不属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布股权变动报告;
5、公司将继续并督促严格遵守高管增持有关规定,并立即给投资者公布有关信息,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东微半导体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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