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证券代码:688385证券简称:复旦微电公告编号:2023-021
港股证券代码:01385证券简称:上海复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按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政本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政本”)不属于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复旦微电”)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截止2023年3月29日,上海政本持有的复旦微电股份冻结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2.42%。本次披露的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
上海政本持有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2,167,27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39%;上海政本之一致行动人上海年锦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年锦”)持有公司3,917,71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48%。上海政本及上海年锦合计持有公司56,084,98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87%。
2023年3月29日,公司收到上海政本以电子方式发来的《近期法院查封变化情况说明》,并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冻结信息确认司法冻结变化情况,现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被冻结
(一)本次股份被冻结基本情况
注释:2023年3月27日,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因原告许素芬借款纠纷一案,诸暨法院根据原告的财产保全申请,冻结了上海政本持有的复旦微电300,000股。本次借贷纠纷标的金额为150万元左右。目前,上海政本尚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材料。本案具体情况尚待诸暨法院送达起诉材料后进一步予以明确。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情况
截至2023年3月29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二、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海政本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督促有关股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A股证券代码:688385证券简称:复旦微电公告编号:2023-020
港股证券代码:01385证券简称:上海复旦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
部分解除冻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按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政本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政本”)不属于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复旦微电”)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截止2023年3月29日,上海政本持有的复旦微电股份冻结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2.42%。
一、本次解除冻结的股份原冻结情况
2023年3月23日,上海政本所持32,717,270股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冻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部分司法冻结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2023年3月29日,公司收到上海政本以电子方式发来的《近期法院查封变化情况说明》,并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投资者证券冻结信息确认司法冻结变化情况。
二、股东股份部分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
注:
(1)“现有被冻结股份数量(股)”含2023年3月27日新增被冻结的30万股。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部分司法冻结公告》(编号:2023-021)
(2)上海政本被冻结股份的其他情况,也可以查阅2022年11月12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部分司法冻结公告》(编号:2022-054)
三、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上海政本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其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无实际控制人的情况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与管理造成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督促有关股东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