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8证券简称:丽臣实业公示序号:2023-019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解除限售股权为湖南省丽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公开发行的执行董事及高管人员刘茂林、袁志武、欧莎、张颖民、黎德光所持有的公司股权,这部分股权限售期为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之日起12个月。因截止到2021年11月19日收盘,公司股价已经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小于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钱45.51元/股,开启约定的执行标准,执行董事及高管人员刘茂林、袁志武、欧莎、张颖民、黎德光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在原有锁定期前提下全自动增加6个月,即股份锁定期延至2023年4月14日。此次解除限售股的执行董事及高管人员刘茂林、袁志武、欧莎、张颖民、黎德光公司股东总数总共5名,股权数量达到8,442,000股,占总股本的6.7003%。
2、此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公开日为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概述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权状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批准[2021]2977号)审批,并且经过深圳交易所允许,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人民币普通股(A股)22,500,000股于2021年10月15日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交易。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股权后,总市值由67,495,500股调整为89,995,500股,在其中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本67,49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
(二)上市以来总股本变化趋势
公司在2022年6月6日实行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以企业总市值89,995,500.00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元(价税合计),同步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公司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此次权益分派执行结束后,企业总市值由89,995,500.00股增加至125,993,700股,在其中,不足售标准股权数量达到94,493,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无尽售标准股权数量达到31,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
截止到本公告日,企业总市值为125,993,700股,在其中比较有限售标准股权数量达到55,608,600.00股(包括此次解除限售股权8,44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14%;无尽售标准股权数量达到70,38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86%。
二、申请办理解除限制股权增发股票东履行协议状况
此次申请办理解除限制股权限购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增发股票东总共5名,分别是刘茂林、袁志武、欧莎、张颖民及黎德光。
以上公司股东在《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做出承诺是一致的,其主要内容和执行情况如下:
(一)发售前公司股东自行锁住股权服务承诺
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长及高管人员刘茂林、袁志武、欧莎、张颖民、黎德光服务承诺:
1、自企业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以内,不出售或是由他人管理方法自己所持有的公司股权,也不由自主公司回购这部分股权。
2、企业上市后6个月内如企业股票持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要低于股价,或是上市以来6个月期终收盘价格小于股价,自己拥有企业股票的确定时限全自动增加6个月。
3、在上述情况限售期满时,在自己出任执行董事/高管人员期内,每一年转让股权不得超过自己持有公司股份总量的25%,而且在售出后6个月内不会再买进企业的股权,买入股票6个月内不会再售出公司股权;辞职后6个月内,不出让自己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申请卸任6个月后12个月内经过证交所竞价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占个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比例不得超过50%。
4、自己持有企业股票在锁住期满三年内依规高管增持的,其高管增持价钱不少于股价。如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以上减持公告之日企业发生了除权除息等事宜的,高管增持价钱应适当调整。
5、自己违背有关股权锁定承诺的相关介绍,则从而所获得的盈利归企业,此前在收到董事会发出来的自己违背了有关股份锁定期约定的通告之日起20日内将相关盈利交到企业。
(二)有关平稳股价服务承诺
董事、高管人员刘茂林、袁志武、欧莎、张颖民和黎德光做出有关平稳公司股价承诺:
1、自己将严格按照《关于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规定,全方位且高效地担负各类责任义务,并竭力催促企业及其它利益相关方依照应急预案有关规定认真履行。
2、若自己没有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执行加持责任,企业有权利自该本年度起扣押自己需承担的用以执行加持责任的资产总额薪资,自己放弃这部分薪资的使用权,由企业用以回购股份。
(三)有关弥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承诺
为了维护公司与公司股东的合法权利,确保企业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所采取的弥补措施认真履行,企业整体执行董事、高管人员做出如下所示服务承诺:
1、不免费或者以不合理标准积极向单位或个人运输权益,都不选用多种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于个人的职位消费者行为开展管束;
3、不使用公司财产从业与其说做好本职工作不相干的项目投资、交易主题活动;
4、由股东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管理制度与企业弥补收益措施实施情况相挂勾;
5、假如后面公司拟明确提出员工持股计划,则服务承诺其行权条件与企业弥补收益措施实施情况相挂勾。
自己并把认真履行以上各类服务承诺,自行接纳监管部门、广大群众等监管,若违背以上服务承诺自己可依法承担相应义务。
(四)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无法履行协议的束缚对策
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就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未履行协议后的管束对策事项,服务承诺如下所示:
1、假如自己未完全履行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招股书中公布的承诺事项,自己将于企业股东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书报刊上公布表明未履行协议具体原因同时向公司股东以及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自己将于上述情况事宜产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终止领到薪资或是补贴,直到自己执行进行有关承诺事项。
2、若因未完全履行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发售招股书中公布的有关承诺事项而给企业或者其它投资人造成损害的,自己将向领导或者其它投资人依规承担连带责任。
(五)申请办理解除限制股权增发股票东有关约定的执行状况
截止到本公告出示日,此次申请办理解除限制股权限购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执行了以上服务承诺,不会有有关服务承诺未完全履行从而影响此次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的现象。与此同时,董事会将监管有关公司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在定期报告中不断公布公司股东执行股权服务承诺状况。
此次申请办理解除限制股权限购股东都不存有非营利性占有企业资金的情况,企业对于该公司股东不会有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此次解除限售股权的上市商品流通分配
(一)此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公开日期是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
(二)此次解除限售股权数量达到8,442,000股,占总股本的6.7003%;
(三)此次申请办理解除限制股权限购股东总共5名;
(四)此次股权解除限售及发售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注1:刘茂林在职董事、经理,袁志武在职董事、副总,张颖民、黎德光在职公司副总经理,按照其服务承诺“在锁住期届满后,在自己任职期,每一年转让股权不得超过自己持有公司股份总量的25%”。
注2:欧莎为2022年6月23日换届选举卸任执行董事,按照其服务承诺“辞职后6个月内,不出让自己所持有的公司股权,申请卸任6个月后12个月内经过证交所竞价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占个人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比例不得超过50%”。
注3:刘茂林、袁志武、欧莎、张颖民、黎德光持有企业股票在锁住期满三年内依规高管增持的,其高管增持价钱不少于股价(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钱45.51元/股),如自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以上减持公告之日企业发生了除权除息等事宜的,高管增持价钱应适当调整(2021年度分红配股、转增股本除权除息后最少高管增持价格由45.51元/股调整至31.86元/股)。
注4:因为此次解除限售的股权均必须遵守高管增持价钱不少于股价承诺,现阶段企业股价小于股价,因而现阶段不可以具体商品流通。
(五)此次解除限售股权不会有被质押贷款、冻洁的情况;
(六)此次股权解除限售后,以上公司股东须遵循其有关股份减持的有关服务承诺,与此同时遵循《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四、此次限售股份发售商品流通前后左右股权构造变动表
注:此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权结构以美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后申办结论为标准。
五、承销商的审查建议
经核实,承销商觉得:公司本次限售股份公开合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需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总数、时长
合乎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相关制度和公司股东服务承诺;截止到本审查建议出示
之日,公司本次申请办理解除限售的增发股票公司股东都已认真履行了对应的股权锁定承诺,
企业对此次增发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信息公布真正、精确、详细。
承销商对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一部分增发股票解除限售事宜情况属实。
六、备查簿文档
1、限售股份发售商品流通申请报告;
2、限售股份发售商品流通申请表格;
3、股权结构表和限售股份统计表;
4、保荐代表人审查建议;
5、深圳交易所标准的其他资料。
湖南省丽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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