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3证券简称:闽东电力公告编号:2023临-04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叶宏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叶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辞职后叶宏先生仍然担任公司参股公司宁德闽投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董事,霞浦闽东海上风电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叶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辞去董事、董事会秘书职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及董事会对叶宏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期间的勤勉工作和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93证券简称:闽东电力公告编号:2023董-03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3月2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3月29日在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号东晟泰丽园1号楼3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人,名单如下:
陈凌旭、许光汀、陈丽芳、陈强、王辉、刘宁、郑守光、温步瀛。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凌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提名陈胜先生为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提议,推荐陈胜先生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陈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独立意见:根据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提议,推荐陈胜先生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我们审阅了控股股东的推荐函及董事候选人履历等材料,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董事候选人提名、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提名陈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聘任陈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叶宏先生因工作变动,于近日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务,为了保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董事长陈凌旭先生的提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陈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陈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陈胜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93-2768815
传真号码:0593-2098993
电子邮箱:mepcs@126.com
通信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68号东晟泰丽园1号楼3层
邮政编码:352100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独立意见:经审阅董事会秘书候选人陈胜先生的履历及相关材料后,我们认为陈胜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教育背景、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其所担任的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其提名、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陈胜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9日
附件:
陈胜,男,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69年2月出生。曾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劵事务代表、证券投资部经理,福州闽东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水电事业部党支部书记、总经理,福安发电分公司经理,闽东水电站站长,福建穆阳溪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福建福安市黄兰溪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福安市国电福成水电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福州闽东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长。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陈胜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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