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1证券简称:科威尔公告编号:2023-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该结项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募投项目“测试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0年8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4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9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8,800,0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9,248,075.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551,924.52元,前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170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合肥科威尔电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项目”,截至2023年3月31日,上述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预计募集资金节余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2)上表所涉及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实施风险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调度优化各项资源,降低项目实施成本和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四、本次结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予以结项。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剩余的募集资金总额为5,069.5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户余额为准),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2,500.00万元用于在建募投项目“测试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剩余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户余额扣除2,500.00万元后的剩余金额为准)。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款项支付完毕。后续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结节余款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将按要求进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对“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充盈公司的现金流,满足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决定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合理优化配置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威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对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募投项目结项的情况下,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51证券简称:科威尔公告编号:2023-020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唐德平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需要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后,唐德平先生仍在公司任职。唐德平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相关工作的开展和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唐德平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197,273股,通过京坤投资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191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36%。唐德平先生承诺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唐德平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唐德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51证券简称:科威尔公告编号:2023-012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威尔”或“公司”)董事会就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48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8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37.94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88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6,924.8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68,955.19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9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0〕230Z0170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2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6,008.35万元;(2)2022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043.37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扣除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45,900.22万元,其中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人民币40,5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为5,400.2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0年9月,本公司与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区科技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科技支行)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已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2022年度实际投入相关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008.35万元,募集资金累计已投入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项目先前投入及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以及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议存单、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期末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情况
2022年9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投资45,000.00万元建设产业园项目,其中使用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该议案于2022年9月21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的公告》。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科威尔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科威尔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威尔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威尔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科威尔在2022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本报告期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内,但因受制设备采购、物流及安装周期滞后影响,部分投入金额支付结算较原计划有所延后,本项目期后陆续支付4,105.34万元。截至2023年3月31日,本项目合计投入金额11,008.97万元,总投入进度达72.51%,此项目中的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项目部分初步达到可使用状态。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高精度小功率测试电源及燃料电池、功率半导体测试装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5,069.5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户余额为准),其中,拟将2,500.00万元用于在建募投项目“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剩余部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结项募投项目专户余额扣除2,500.00万元后的剩余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部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部分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公告》和《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上述议案尚需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审议通过后生效。
注2:2021年度公司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实际投入金额4,136.71万元,支出超过承诺投资总额的136.71万元系该项目专户收到的利息收入。
注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8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924.8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8,955.19万元,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41,308.9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银行专户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金额为1,875.11万元,扣除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2,000.00万元,超募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31,184.07万元。
注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筹资金投资建设半导体测试及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园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总投资45,000.00万元建设产业园项目,其中使用超募资金30,000.00万元,项目建设周期预计为2年。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仍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尚未正式开工。
注5:本文或表格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证券代码:688551证券简称:科威尔公告编号:2023-013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8,758,309.07元。2022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62,224,579.87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70元(含税)。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303,21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9,712,187.70元(含税),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比例为47.75%。2022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未来的发展规划及监管政策等因素后所制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总体运营情况、公司发展阶段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51证券简称:科威尔公告编号:2023-014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所处行业及所处地区的薪酬水平,拟定了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2023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
(1)公司董事长以及在公司担任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2)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任何报酬或董事津贴。
2.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津贴为人民币7万元(税前),按半年度发放。
(二)监事薪酬标准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相关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依据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相关制度领取薪酬。
四、审议程序
2023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一致同意将前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标准的议案》。董事、监事的薪酬标准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标准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事项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二)公司董事及监事薪酬标准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特此公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51证券简称:科威尔公告编号:2023-015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审计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1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267人,其中65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经审计的2021年度收入总额为233,952.7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837.6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94,730.69万元。
容诚共承担321家上市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6,988.75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对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24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2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廖传宝先生,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199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永新股份(002014)、国力股份(688103)、黄山旅游(600054)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孔振维先生,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淮北矿业(600985.SH)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质量控制复核人:朱鑫炎先生,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中炬高新、上海科曼、华绍文化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55万元(含税),2022年度内控审计费用为5万元(含税)。
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2023年度的审计费用并与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相关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估,并且其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服务过程中,遵循客观、独立、公正的执业准则,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足够的经验与专业胜任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2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较好地按计划完成审计任务,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具备承担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情况的审计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需要。公司续聘其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提高工作效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51证券简称:科威尔公告编号:2023-022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对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不会对2022年股东权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资产折旧年限与资产使用寿命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拟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残值率进行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九条,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公司目前房屋及建筑物主要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采用较高的建筑设计和施工标准,预计使用寿命相对较长。此外,随着公司发展步伐加快,固定资产大幅增加,原有会计估计一定程度上不能真实反映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为有效覆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残值率,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固定资产管理的需要,公司根据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机械设备等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结合固定资产目前的实际情况,对公司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范围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后的会计估计
(三)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后,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估计变更后对公司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调整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无需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以2022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为基础,假设不考虑2022年12月31日之后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根据变更后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测算,预计2023年度折旧额减少约398.87万元,净利润增加约339.04万元,该部分资产折旧年限变更对以后年度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以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数据,最终数据以公司经年审会计师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能更为客观地反映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有利于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需要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前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3]230Z1667号《关于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认为,科威尔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之《第十六号科创板上市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等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科威尔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特此公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551证券简称:科威尔公告编号:2023-023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5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5月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大龙山路8号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5日
至2023年5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特别决议议案:1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5月4日9:00-17:00,以信函或者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3年5月4日17:00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合肥市高新区大龙山路8号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加盖公章)。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需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3年5月4日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合肥市高新区大龙山路8号
邮政编码:230088
联系电话:0551-65837957
电子邮箱:ir@kewell.com.cn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科威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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