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66股票简称:天齐锂业公告编号:2023-01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7);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卫平先生授权副董事长蒋安琪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A股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5、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6人,代表股份571,918,5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85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508,598,9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0227%(其中A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人6名,代表股份数量485,047,4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861%;H股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人1名,代表股份数量23,551,5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66%);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49人,代表股份63,319,6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23%;
(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3人(含网络投票),代表股份63,370,7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654%。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A股股东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进行了表决;H股股东通过现场和委托投票的方式对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了表决。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经累积投票,蒋卫平先生、蒋安琪女士、夏浚诚先生、邹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具体得票如下:1.01选举蒋卫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蒋卫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蒋安琪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蒋安琪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夏浚诚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夏浚诚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邹军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邹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经累积投票,向川先生、唐国琼女士、黄玮女士、吴昌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具体得票如下:2.01选举向川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向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唐国琼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唐国琼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黄玮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黄玮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选举吴昌华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吴昌华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经累积投票,王东杰女士、陈泽敏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各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具体得票如下:3.01选举王东杰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外部监事)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王东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陈泽敏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
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陈泽敏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指派李心悦、徐婧婕两名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一)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466股票简称:天齐锂业公告编号:2023-022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14日,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职工代表大会决策程序,选举胡轶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相同,胡轶先生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的非职工代表监事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胡轶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80年,四川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先后在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富登信贷公司担任审计项目经理、高级审计经理和审计助理总经理等职务。其于2015年进入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审计总监一职;2017年加入法国独资企业美兴小额贷款公司,担任中国区审计负责人;2019年加入苏宁金融集团,担任审计总监。胡轶先生亦自2021年5月起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审计总监),自2021年9月起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胡轶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认购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5,100股。
胡轶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胡轶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胡轶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466股票简称:天齐锂业公告编号:2023-021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前楼二楼大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4月12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半数以上监事推举王东杰女士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选举王东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日止(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监事会主席简历
王东杰女士,中国国籍,生于1968年,四川大学法学学士、工商管理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法律职业资格,公司律师。曾先后在四川省纺织厅纺织工业供销公司、西南纺织市场和四川蜀联纺织股份公司进出口分公司工作;1999年5月至2023年3月在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职,先后从事审计监察、诉讼与非诉讼法务、风险控制及合规管理等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王东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东杰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王东杰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王东杰女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466股票简称:天齐锂业公告编号:2023-020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4月14日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朋东路10号前楼二楼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3年4月12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8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蒋安琪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选举蒋卫平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蒋安琪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对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具体要求,并综合考虑现任董事的专业特长,为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专业职能,经审议讨论,选举出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聘任夏浚诚先生担任公司总裁(总经理),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聘任邹军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兼执行副总裁(副总经理),聘任郭维先生、刘莹女士担任公司执行副总裁(副总经理),聘任熊万渝女士、张文宇先生、李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任期均为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聘任张文宇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张文宇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8-85183501
传真:028-85159451
电子邮箱:william.zhang@tianqilithium.com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聘任胡轶先生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聘任付旭梅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付旭梅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8-85183501
传真:028-85159451
电子邮箱:fuxm@tianqilithium.com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审计部负责人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一、董事长、副董事长
1、蒋卫平先生
蒋卫平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55年,大学本科学历,2011年9月获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认证为工程师。蒋卫平先生自2007年1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其主要负责公司全面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以及作出主要战略决策。蒋卫平先生于锂行业拥有近20年的经验,其于2003年成立天齐集团,并自成立起担任天齐集团董事长,2004年10月通过天齐集团收购射洪锂业(天齐锂业前身)。其于2011年8月至2012年12月兼任公司总经理,此后自2011年9月起担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锂业分会副会长;自2018年3月被选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蒋卫平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由蒋卫平先生控股的天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16,316,432股,持股比例为25.37%,蒋卫平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蒋卫平先生与张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8,679,877股,持股比例为4.18%)系夫妻关系,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蒋安琪女士系父女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蒋卫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蒋卫平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蒋卫平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2、蒋安琪女士
蒋安琪女士,中国国籍,生于1987年,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蒋安琪女士自2017年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于2022年4月起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其主要负责协助本公司制定战略及投资规划,以及协助董事长作出主要战略决策。蒋安琪女士于锂行业拥有近10年的经验,自2016年2月及2018年7月起分别担任天齐集团副总经理及董事,于2021年8月起担任总经理,并于天齐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担任多项职务。此外,蒋安琪女士自2021年7月起担任公司多家子公司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蒋安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担任董事/总经理的天齐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16,316,432股,持股比例为25.37%;其母亲张静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8,679,877股,持股比例为4.18%,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蒋卫平先生系父女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蒋安琪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蒋安琪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蒋安琪女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高级管理人员
1、夏浚诚先生
夏浚诚先生,中国香港籍,生于1972年,澳洲悉尼科技大学工程管理硕士,香港中文大学商学院MBA/EMBA,奥地利因茨布鲁克管理中心核心商业管理专业研究生;在读企业管理博士;夏浚诚先生于2021年1月15日起担任公司总裁,于2021年2月1日起担任公司董事,其主要负责本公司全面及日常管理。在加入公司前,夏浚诚先生于1997年8月至2002年5月任职于OlipItaliaS.p.A及施华洛世奇(奥地利)工具制造公司。其亦于2018年5月至2020年12月任职于奥地利斯太尔公司,其中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8月担任奥地利斯太尔公司行政总裁,并于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担任斯太尔动力(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此外,夏浚诚先生目前担任公司多家子公司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夏浚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认购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6,900股。
夏浚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夏浚诚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夏浚诚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2、邹军先生
邹军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73年,会计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邹军先生自2007年12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自2021年2月起兼任执行副总裁,主要负责本公司财务、会计及税务事务。邹军先生于财务及会计行业拥有近20年经验。在加入公司前,邹军先生于1998年9月至2007年7月分别担任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兼高级经理。其随后于2007年12月加入天齐锂业担任董事兼总会计师。此外,邹军先生目前担任公司多家子公司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邹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43,637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认购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4,300股。
邹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邹军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邹军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3、郭维先生
郭维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70年,大学学历,2006年8月获遂宁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授予工程师职称。郭维先生自2022年4月起担任公司执行副总裁,全面负责公司的运营、项目、采购及供应链、工艺技术及分子基地的运营和管理等事宜。郭维先生于锂行业拥有逾17年经验,其曾任职于成都市机械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成都天齐机械五矿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及天齐集团,并于该等公司担任多项职务。郭维先生于2004年9月加入本公司,其于2004年9月至2006年11月担任公司供应部部长、于2006年11月至2009年5月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于2009年5月至2021年2月担任副总裁(副总经理)及2021年2月至2022年4月担任高级副总裁(副总经理)。郭维先生于2011年9月至2021年8月担任射洪县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自2021年9月起至今担任遂宁市人大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郭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39,54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认购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4,300股。
郭维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郭维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郭维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4、刘莹女士
刘莹女士,中国国籍,生于1974年,硕士学历。其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2004年获英国赫德福德大学(UniversityofHertfordshire)人力资源管理硕士学位(MA.HumanResourceManagement),同时取得英国人事与发展特许研究协会(TheCharteredInstituteofPersonnelandDevelopment)专业认证。刘莹女士自2022年4月起担任公司执行副总裁,全面负责公司全球销售和市场管理、企业创新孵化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刘莹女士于2004年12月至2012年4月于沃尔玛公司担任不同职位,包括:人力资源部经理、区域人事经理、高级区域人事经理及中国西部地区人力资源部总监;于2012年5月至2017年10月担任可口可乐(四川)饮料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于2017年11月加入本公司担任人力资源部总监及于2021年2月至2022年4月担任公司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日,刘莹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认购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14,300股。
刘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刘莹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刘莹女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5、熊万渝女士
熊万渝女士,中国国籍,生于1975年,会计学学士学位,西南财经大学西部商学院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在读研究生,持有碳资产管理师岗位能力证书,现任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工会主席,主要负责ESG与可持续发展、公共关系、行政管理、信息技术管理、群团事务管理等职能。熊万渝女士于2008年4月至2014年8月,任职于成都天齐进出口公司及成都天齐机械五矿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8月至2021年2月,担任本公司行政经理、行政总监等职。2021年2月,熊万渝女士开始担任公司副总裁。熊万渝女士亦自2021年12月起担任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政协委员,自2023年2月起担任成都市人大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熊万渝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认购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8,800股。
熊万渝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熊万渝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熊万渝女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6、张文宇先生
张文宇先生,中国国籍,持有香港永居身份,生于1978年,在读博士。张文宇先生本科毕业于中国华南理工大学,获法律与文学双学士学位;其后分别获中国中山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美国西北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以及美国纽约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此外,张先生持有美国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资格、ESG投资证书(CFA协会授予)、注册国际投资分析师(CIIA)资格、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中国法律职业(非执业)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资格、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英国和中国香港地区特许治理专业人士和特许秘书资格等。张文宇先生自2021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副总裁,并自2022年7月兼任本公司H股联席公司秘书,主要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公司治理和管治、A+H两地上市公司证券和信息披露事务、上市公司国内外投资者关系、公司股权融资、公司资本市场声誉和证券媒体管理、对特定海外子公司治理管控等事务。此外,张文宇先生亦自2022年4月起获委派并担任文菲尔德的董事长(非执行),在文菲尔德董事会层面对旗下泰利森等业务进行企业管治。张文宇先生在公司治理、企业管理、法律、投融资及财税等领域拥有超过20多年经验。在加入本公司前,其曾担任大家海外(香港)负责人及董事总经理、中国上海元达(MWE)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香港罗兵咸永道(PwC)商务及税务经理以及更早前在其他有关国内外公司的相关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张文宇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认购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2,100股。
张文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张文宇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张文宇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7、李果先生
李果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83年,硕士学历。李果先生拥有7年锂行业经验,于2015年6月加入公司,先后担任战略发展经理,战略发展部经理、战略发展总监等职务。2021年1月至2022年4月任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监,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负责公司的战略发展和投资并购事宜。
截至本公告日,李果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认购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7,500股。
李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李果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李果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审计部负责人
胡轶先生,中国国籍,生于1980年,四川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先后在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富登信贷公司担任审计项目经理、高级审计经理和审计助理总经理等职务。其于2015年进入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审计总监一职;2017年加入法国独资企业美兴小额贷款公司,担任中国区审计负责人;2019年加入苏宁金融集团,担任审计总监。胡轶先生亦自2021年5月起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审计总监),自2021年9月起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胡轶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认购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5,100股。
胡轶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胡轶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胡轶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证券事务代表
付旭梅女士,中国国籍,生于1980年,会计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先后在重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都市农村产权流转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11年5月加入公司,2011年8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自2020年9月起担任公司投资者关系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付旭梅女士已取得深交所董事会秘书资格,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通过认购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份额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5,100股。
付旭梅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付旭梅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付旭梅女士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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