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1证券简称:海象新材公示序号:2023-008
监事沈财兴老先生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浙江省海象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9月9日在证券日报、国际金融报、上海证券报、第一财经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布了《关于公司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示序号:2022-045),持有公司股份2,659,8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的公司监事沈财兴老先生,方案以集中竞价方式高管增持其持有的公司股权不得超过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高管增持期间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后六个月内(如遇到派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权变化事宜,以上拟减持股票总数将做适当调整)。
前不久,公司收到沈财兴老先生开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此次股份减持方案届满,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沈财兴老先生减持计划执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状况
截止到2023年4月9日,以上减持计划届满,沈财兴老先生未高管增持公司股权。
二、别的相关事宜表明
1、沈财兴老先生此次减持计划不会有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
2、沈财兴老先生严格执行预披露的减持计划,此次高管增持与此前公布的减持计划一致,亦没有触犯有关约定的状况。
三、备查簿文档
沈财兴老先生开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浙江省海象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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