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远
近日,国务院下发《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4月14日,证监会就《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独董政策是上市公司治理构造的重要一环。自2001年国内资本市场引进独立董事制度至今,独董在完善公司治理构造、推动规范运作、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利等多个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可是,在具体运行环节之中出现了一些难题,如独董不“独”、不“懂”,履职能力不够、无法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等。因而必须进一步优化独董规章制度,以适应金融市场高质量发展规定。
《意见》给出了“确立独董职责定位”“提升独董履行职责方法”“加强独董就职管理方法”等八层面关键改革创新每日任务。《办法》则由此进一步细化独立董事制度各个环节相关要求,搭建科学规范、相互之间对接规则管理体系,充分运用法制的推动、标准、支撑作用。
这八层面每日任务以问题为导向,有益于合理充分发挥独董制度的作用,夯实独董岗位职责,对提升上市公司治理水准具有推动作用。
尤其是《意见》好几处谈及“监管”,如“更为充分运用独董的监督的作用”“夯实独董监督职责”“健全独董尤其权力,促进独董有效履行单独聘用中介服务、征选股东权益等权力,更强履行监督职责”……这就需要独董要履行好监管的岗位职责,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在提高上市公司管理能力、维护保养公司与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利等多个方面充分发挥起到作用。
监督的作用是上市企业独董体制的主要目标。从往日的情况来看,也有一些独董监督不到位的情况出现。例如假装“老实人”,害怕对上市公司危害公司股东个人行为、不符公司治理结构的情况说“不”。其实是对本身的不负责任、对投资的不负责任、对上市公司的不负责任、对金融市场的不负责任。
《意见》和《办法》还对独董履行职责监管有明确规定。例如《意见》提及,制订独董职业道德修养,提倡独董营造正直诚信、公平单独、积极履职的优良职场形象;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交所根据监督检查、非现场监管、自律管理等形式,加强对独董履行职责的监督力度,催促独董勤勉尽责。
如何保障独董履好职,充分发挥起监督的作用?从独董角度观察,要清楚自己负责的关键义务,防止变成“人情世故执行董事”,保证在监管的关键领域充分发挥充足的功效,让自己成为真正的上市公司“守卫者”;从上市企业角度观察,要完善独董履行职责保障体系,为独董履行职责给予必备条件,保证独董依规充足履行职责。
独董监管事宜更对焦、职责更提升、履行职责确保更加全面、责权更配对、监管更强有力……有关措施,必定会让充分运用独董功效,提升上市企业品质,加速建设规范、全透明、对外开放、充满活力、有弹性的金融市场给予更有效的支撑点。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