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22证券简称:超讯通信公示序号:2023-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担负某些及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案子所处诉讼阶段:立案受理
●上市企业所处被告方影响力:上诉人
●涉案人员金额:此次案件总金额654.63万余元,持续十二个月未公布总计产生起诉、诉讼总金额2,368.58万余元(含此次起诉)。
●会不会对上市公司损益表产生不利影响:因案子还没开庭审判或裁定,现阶段暂无法断定对企业今天或过后盈利的危害。
一、此次公布的案件基本概况
超讯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控股子公司超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方法(广州市)有限责任公司(本名:超讯股权投资管理(广州市)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超讯股份”)于2019年11月25日就增资入股合一将来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目标公司”)及目标公司后面销售业绩对赌协议、股权回购等事宜分别向受害方签订了《关于合一未来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和《补充协议》。
由于目标公司无法完成业绩对赌协议并且在开启股权回购条款后,在企业数次催告函下,受害方仍未完全履行还贷责任,为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在2021年11月11日依法对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提出诉讼,后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因地域管辖难题移交至广州黄埔区法院,公司在2023年4月12日接到广州黄埔区法院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诉讼事实认定与要求
(一)案子事实和理由
上诉人:超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方法(广州市)有限责任公司(本名:超讯股权投资管理(广州市)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人一:良骏人工智能科技(南京市)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人二:南京市良骏企业经营管理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被告人三:南京市合一精睿企业管理服务合伙制企业(有限合伙企业)
被告人四:朱一鸣
被告人五:王万坤
被告人六:王吉祥
上诉人超讯股份与被告二、被告人三于2019年11月25日签订了《关于合一未来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并且于同一天与被告一至被告人六签订了《合一未来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在其中《增资协议》承诺,“此次增资扩股,投资者总计以人民币2,500万余元申购目标公司新增加注册资金,相匹配目标公司5%的股权,在其中526.3158万余元记入注册资金”。2019年11月29日,超讯股份向目标公司汇增资款526.31万余元,剩下1,973.68万余元因为涉及到资管产品未发行取得成功,未具体付款。
《补充协议》承诺,多方服务承诺目标公司将在未来三年总计进行rmb1.5亿人民币盈利总体目标。若未就能完成以上盈利总体目标,则超讯股份有权利要求多方在年度审计报告出示的时候起15个工作日后转让其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与此同时约定书被告人四、五、六对超讯股份增资款526.31万余元以及资本成本承担责任。
依据《合一未来有限公司2020年度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表明,目标公司无法进行2020年利润总体目标,已开启股权回购条款。但截止于2021年9月30日,各被告人未完全履行还贷责任,超讯股份数次催要,被告人均不得付款,因涉嫌严重违约。对于以上毁约状况,超讯股份依据《补充协议》有关承诺要求各地被告人执行复购责任,各被告人理应按约定书向超讯股份一次性支付股份回购款526.31万余元及资产服务费117.55万余元,总计643.86万余元。
(二)诉请
1.栽定各被告人复购上诉人所持有的合一将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同时向上诉人一次性支付股份回购款643.86万余元(暂计至2021年9月30日),及从2021年10月1日至股份回购款结清之日起计算具体造成资金服务费;
2.栽定被告人四、五、六对于该账款担负无限责任;
3.栽定各被告人担负上诉人因申请财产保全而花费的选购票据费用7,726.32元;
4.栽定各被告人担负该案诉讼费(包含但是不限于诉讼费用、保全费等);
5.栽定各被告人担负上诉人为推进支配权而花费的律师代理费100,000元。
三、企业别的并未公布的起诉、诉讼事宜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企业所发生的重大诉讼、诉讼事宜应采取十二个月累积计算标准,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除已公布完的起诉、仲裁案件外,公司及子公司做为上诉人/申请者涉及到起诉、仲裁案件受贿金额总计为2,368.58万余元(含此次起诉),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公司净资产的12.11%。别的总计起诉、诉讼状况详细如下:
以上案件编号:(2023)京仲案字第02174号仲裁案件基本上情况如下:
公司和贵州瓮安交通出行基础建设有限公司存有结构化融资认购合同关联,因商品外国投资者贵州瓮安交通出行基础建设有限公司期满未兑现商品本金利息,企业依法对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裁定:1.裁定被上诉人向申请者付款期满申购债卷本金1,500万余元及预期收益率129万余元,总共1,629万余元;2.裁定被上诉人向申请者付款逾期支付上述情况账款的资金占用费贷款利息,暂测算至2022年12月30日为301,365元;3.裁定被上诉人向申请者付款此案律师代理费50万余元;4.此案仲裁费、保全费、贷款担保附加费等都由被上诉人担负。
北京仲裁委已经在2023年4月3日对此案开展立案受理,现阶段案子仍在案件审理之中。
四、此次公示的起诉、诉讼对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等危害
由于案件暂未开庭审判或裁定,公司现阶段无法断定对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的危害。企业将高度关注有关案子后面进度,依规认为本身合法权利,积极主动采用相关法律法规对策维护保养公司与股东利益,并且对涉及到起诉、诉讼事项工作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超讯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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