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33证券简称:长城汽车哈弗公示序号:2023-031
可转债编码:113049可转债通称:长汽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自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29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A股股价已经出现了在任何持续三十个交易时间中起码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5%的现象,已开启“长汽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
●经公司第七届股东会第六十次会议审议根据,董事会确定此次不履行“长汽可转债”转股价格往下调整的权力,且不久的将来6个月(即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9月29日),如再度开启可转换债券的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亦不明确提出往下调整计划方案。在这段时间以后(从2023年9月30日起重算),若再度开启“长汽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到时候董事会会再次召开工作会议再决定是否履行“长汽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往下调整的权力。
一、“长汽可转债”基本概况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批准[2021]1353号)审批,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0日发行3,500引马镇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个颜值100元,发售总金额35亿人民币。经上海交易所自律监管认定书[2021]287号文允许,企业35亿人民币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7月8日起在上海交易所竞价交易,债卷通称“长汽可转债”,债卷编码“113049”。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的承诺,“长汽可转债”持有期6年,自2021年6月10日至2027年6月9日;息票率第一年0.2%、第二年0.4%、第三年0.6%、第四年0.8%、第五年1.5%、第六年2.0%;股权转让时限自2021年12月17日至2027年6月9日,初始转股价格为38.39元/股,现阶段转股价格为40.44元/股。“长汽可转债”自出版至今历年来转股价格调节情况如下:
1、因公司①2020年股权激励方案初次授于一部分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②2020年股权激励方案初次授于个股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独立行权、③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备案进行,2021年9月10日起,“长汽可转债”转股价格由38.39元/股调整至38.30元/股,详细公司在2021年9月9日公布的《关于“长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因公司①2020年股权激励方案初次授于个股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独立行权、②2021年中后期权益分派执行,2021年10月21日起,“长汽可转债”转股价格由38.30元/股调整至38.00元/股,详细公司在2021年10月14日公布的《关于“长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3、因公司①2020年股权激励方案初次授于个股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独立行权、②2020年股权激励方案初次授于及预埋授于一部分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2021年11月11日起,“长汽可转债”转股价格由38.00元/股调整至38.01元/股,详细公司在2021年11月10日公布的《关于“长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4、因公司①2020年股权激励方案初次授于个股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独立行权、②2020年股权激励方案初次授于一部分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③2020年股权激励方案初次授于个股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埋授于个股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独立行权、④2021年度权益分派执行,2022年5月20日起,“长汽可转债”转股价格由38.01元/股调整至37.89元/股,详细公司在2022年5月13日公布的《关于“长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5、因公司①2020年股权激励方案初次授于个股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埋授于个股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独立行权、②2021年股权激励方案授于预埋员工持股计划备案进行,2022年6月27日起,“长汽可转债”转股价格由37.89元/股调整至37.84元/股,详细公司在2022年6月23日公布的《关于“长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6、因公司①2020年股权激励方案初次授于个股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埋授于个股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独立行权、②2022年6月已复购H股股权销户进行、③2020年股权激励方案初次授于一部分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④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2022年7月22日起,“长汽可转债”转股价格由37.84元/股调整至38.00元/股,详细公司在2022年7月20日公布的《关于“长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7、因公司2022年7月已复购H股股权销户进行,2022年8月15日起,“长汽可转债”转股价格由38.00元/股调整至38.14元/股,详细公司在2022年8月11日公布的《关于“长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8、因公司①2020年股权激励方案初次授于个股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初次授于个股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独立行权、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③2022年9月至今已复购H股股权销户进行,2022年12月28日起,“长汽可转债”转股价格由38.14元/股调整至39.47元/股,详细公司在2022年12月26日公布的《关于“长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9、因公司①2020年股权激励方案初次授于个股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独立行权、②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2日期内已回购的H股股权销户进行,2023年1月12日起,“长汽可转债”转股价格由39.47元/股调整至39.76元/股,详细公司在2023年1月10日公布的《关于“长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10、因公司①2020年股权激励方案初次授于及预埋授于一部分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进行、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及预埋授于一部分约束性股票回购注销进行、③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24日期内已回购的H股股权销户进行,2023年3月14日起,“长汽可转债”转股价格由39.76元/股调整至40.44元/股,详细公司在2023年3月10日公布的《关于“长汽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二、此次“长汽可转债”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的开启情形
依据《募集说明书》的承诺,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婚姻存续期间,当企业A股个股在随意持续三十个交易时间中起码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5%时,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往下调整方法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议。
自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3月29日,企业A股股价已经出现了在任何持续三十个交易时间中起码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小于本期转股价格的85%的现象,已开启“长汽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
三、此次不往下调整“长汽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详细说明
2023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股东会第六十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长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对公司长期发展前景与实际价值的自信,充分考虑企业的相关情况、股票走势、市场情况等诸多要素,从平等对待全部投资人的角度考虑,为了维护公司及整体投资人的权益,董事会确定此次暂时不履行“长汽可转债”转股价格往下调整的权力;与此同时,自此次股东会表决通过的时候起将来6个月(即2023年3月30日至2023年9月29日),如再度开启“长汽可转债”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企业亦不明确提出往下调整计划方案;自此次股东会表决通过的时候起满6个月以后(从2023年9月30日起重算),如再度开启“长汽可转债”转股价格往下修正条款,到时候董事会会再次召开工作会议再决定是否履行“长汽可转债”转股价格往下调整的权力。
“长汽可转债”的股权转让日期为2021年12月17日至2027年6月9日,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633证券简称:长城汽车哈弗公示序号:2023-030
可转债编码:113049可转债通称:长汽可转债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届股东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2023年3月29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我们公司”或“企业”)以书面形式传签方法举办第七届股东会第六十次大会,应参加执行董事7名,真实参加执行董事7名,会议资料已提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传出,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一、表决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长汽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详细《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长汽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决议结论:7票允许、0票抵制、0票放弃,该提案根据。
长城汽车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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