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0证券简称:全筑股份公示序号:临2023-061
债卷编码:113578债卷通称:全筑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可转换债券付息债权备案日:2023年4月19日
●可转换债券除权除息日:2023年4月20日
●可转换债券兑息派发日:2023年4月20日
上海全筑控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0年4月20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下称“全筑可转债”),将在2023年4月20日付款自2022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19日期内利息。
依据《上海全筑建筑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下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今天可转换债券的相关情况
1、债卷全名:上海全筑建筑装饰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债卷通称:全筑可转债
3、债卷编码:113578
4、债卷种类:可转换为我们公司A股个股的可转换债券
5、发行规模:rmb38,400万余元,发行数量为384万多张
6、票面价值和发行价: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一张颜值rmb100元,按颜值发售。
7、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时限为自发售之日起6年,即2020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19日。
8、债券的收益率: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9、付息利率和方法: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选用每一年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期满偿还本金利息最终一年利息。
(1)年利率计算
年息指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按所持有的可转换债券票上总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以享受的当期贷款利息。
年息的计算公式:I=B×i
I:年利息额;
B: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在计算利息本年度(下称“当初”或“每一年”)付息债权备案日所持有的可转换债券票上总额;
i:可转换债券的当初息票率。
(2)付息方式
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选用每一年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算利息开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②还息日:每一年的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国定假期日或歇息日,则顺延到下一个买卖日,延期期内不另还息。每相邻的两大还息日中间为一个计算利息本年度。
③付息债权备案日:每一年的付息债权备案日为每一年还息日的前一买卖日,公司将在每一年还息日以后的五个买卖日内付款当初贷款利息。在付息债权备案日前(包含付息债权备案日)申请办理转化成企业股票的可转换债券,企业不会向可转换债券持有者付款本计算利息本年度及以后计算利息本年度利息。
④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所获得利息费用的应对税费由持有者担负。
10、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金额为5.47元/股。2020年7月16日,因为公司执行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股价格由5.47元调整至5.43元;2021年6月25日,因为公司执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转股价格由5.43元调整至5.40元;2021年9月15日,因为公司公开增发A股个股,转股价格由每一股5.40元调整至5.25元。全新转股价金额为5.25元/股。
11、股权转让时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完毕之日(2020年4月24日,即募资划至外国投资者帐户之日)起满6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止可转债到期日止(即2020年10月26日至2026年4月19日止)。
12、最近一次可转换债券资信评级:BB
13、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性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14、贷款担保事宜:此次可转换债券未进行贷款担保
15、备案、代管、清算组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下称“中登上海分公司”)
二、此次还息计划方案
依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今天“全筑可转债”第三年还息,计算利息期间为2022年4月20日至2023年4月19日。本计算利息本年度息票率为1%,即每一张颜值rmb100元“全筑可转债”兑息总金额rmb1元(价税合计),每千块还息rmb10元(价税合计)。
三、债券登记日和债卷还息日
1、可转换债券付息债权备案日:2023年4月19日
2、可转换债券还息日:2023年4月20日
3、可转换债券兑息派发日:2023年4月20日
四、还息目标
此次还息对象是截至2023年4月19日上海交易所收盘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在册的整体“全筑可转债”持有者。
五、还息方式
1、我们公司已经与中登上海分公司签署《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授权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开展债券兑付、兑息。如企业未按时发放将债卷兑息资金划入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则中登上海分公司将依据协议终止授权委托债卷兑息服务项目,后面兑息工作中由企业自行负责申请办理,有关执行事项以企业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年度还息日二个买卖日前把年度债券贷款利息全额划转至中登上海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
2、中登上海分公司在接到账款后,根据资金清算系统会债券利息划交给对应的兑现组织(证劵公司或中登该子公司承认的其他机构),投资人于兑现组织领到债券利息。
六、有关此次还息目标交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缴
1、投资者交纳企业可转换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解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其他一些税收法律和文件信息要求,企业可转换债券投资者(含证券基金)应交纳本人利息费用企业所得税,缴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一张颜值100人民币可转换债券兑息总金额1元(税前工资),具体发放贷款利息为0.8元(税后工资)。可转换债券贷款利息个税将统一由相关兑现组织承担代收代缴或直接向各兑现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如各还息营业网点未完全履行以上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个税,所产生的法律依据由相关还息营业网点自己承担。
2、法人企业交纳企业可转换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解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其他一些税收法律和文件信息要求,针对拥有可转换债券的法人企业,每个颜值100人民币可转换债券具体发放总金额1元(税前工资),其债务利息所得税自主交纳。
3、非居民企业交纳企业可转换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解释
针对拥有今天债券达标境外企业投资人等非居民企业(其含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依据2008年1月1日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实施细则及2021年11月22日公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示2021年34号)等相关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止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企业项目投资地区证券市场所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缴所得税和增值税。因而,对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卷持有人所取得的今天债券利息免征缴所得税,即每一张颜值rmb100元可转换债券具体发放总金额rmb1元(价税合计)。以上暂免征缴所得税的范畴不包含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成立的组织、场地所取得的与这家机构、地方有具体关联的债券利息。
七、有关机构及联系电话
1、外国投资者:上海全筑控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南宁路1000号15楼
手机联系人:孙海军
联系方式:021-33372630
2、承销商(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广东路689号
联系方式:021-23219000
3、基金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联系方式:4008-058-058
特此公告。
上海全筑控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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