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4股票简称:泰和新材公示序号:2023-052
我们公司以及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真正、精准和详细,公示不会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已获得2023年4月11日举行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现就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分配原则状况
1、企业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分配原则具体内容:以最新总股本数量862,934,983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发放股利rmb3元(价税合计),总计发放股利258,880,494.90元(价税合计),此次股东分红不派股,都不开展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自分配原则公布日到执行期内,企业总股本未产生变化;如果在权益分派除权日前企业总市值产生变化,拟保持分派总金额不会改变,适当调整每一股比例。
3、此次开展的分配原则与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分配原则一致。
4、此次执行分配原则间距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时长不得超过2个月。
二、此次开展的利润分配方案
我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为:以公司具有总市值862,934,983股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3.00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缴税后,根据股票龙虎榜拥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人、QFII、RQFII及其拥有先发前增发股票的个人或证券基金每10股派2.70元;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红利税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我们公司暂时不缴纳个税,待个人转让个股时,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注;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基金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按10%征缴,对国内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
【注:依据先进先出法的基本原则,以投资人股票账户为基准测算持仓时限,持仓1月(含1月)之内,每10股补交税款0.60元;持仓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交税款0.30元;持仓超出1年,无需要补交税款。】
三、除权日与股票除权日
此次权益分派除权日为:2023年4月20日,股票除权日为:2023年4月21日。
四、权益分派目标
此次分配对象是:截至2023年4月20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式
1、我们公司本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公司股东红股将在2023年4月21日根据公司股东代管证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立即划归其资金帐户。
2、下列A股股东红股由我们公司自主发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申请日:2023年4月12日至登记日:2023年4月20日),若因自派公司股东股票账户内股权降低而造成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红股不够的,一切法律依据与不良影响我来企业自己承担。
六、主要参数调节状况
此次权益分派出台后,结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企业员工持股计划授于价钱、回购价格会进行适当调整,企业将根据相关规定执行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管理公司
资询详细地址:烟台经济经开区黑龙江路10号证券投资部
资询手机联系人:董旭海、刘建宁
热线电话:0535-6394123
传真电话:0535-6394123
八、备查簿文档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定相关分红配股准确时间布置的文档;
2、股东会表决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4、深圳交易所标准的其他资料。
特此公告。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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