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号:000750股票简称:国海证券公示序号:2023-14
债卷编码:133234债卷通称:22国海01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4月14日发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第一期)(下称“22国海01”或“今天债卷”,债卷编码133234)。今天债卷将在2023年4月14日付款2022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13日期内利息。今年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13日,凡是在2023年4月13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整体今天债券投资者具有此次发放利息。
依据《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要求,在今天债券计算利息时间内,每一年还息一次,为保证还息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今天债卷基本概况
1.债卷名字: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企业债券(第一期)
2.债卷通称:22国海01
3.债卷编码:133234
4.发售总金额:rmb20.00亿人民币
5.交易方式:非公开方法发售
6.发售目标:合乎《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法律法规要求的专业机构投资人,并且不超出200名。
7.存续期限:今天债券期限为3年
8.息票率:今天债券息票率3.71%
9.计算利息时限:今天债券计算利息时限自2022年4月14日起止2025年4月13日止。
10.计息方式及等额本息还款方法:今天债卷选用单利按年计算利息,不计入利滚利。每一年还息一次,期满一次到期还本,最后一期贷款利息随本金兑现一起付款。本年度还息账款自还息之日起不另计贷款利息,本钱自本金兑现之日起不另计贷款利息。
11.起息日:2022年4月14日
12.还息日:今天债券还息日是自2023年至2025年每一年的4月14日。上述情况时间如遇到国家法定假日或休息天,则还息顺延到下一个交易日,延期期内不另计算利息。
13.本钱兑现日:今天债券兑现日是2025年4月14日。上述情况时间如遇到国家法定假日或休息天,则兑现顺延到下一个交易日,延期期内不另计算利息。
14.信用等级:今天债卷无定级。
15.贷款担保状况:今天债卷无抵押。
16.受托管理人:申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税收提醒:依据国家相关税收法规、法规的规定,投资人项目投资今天债卷所应缴税金由股民担负。
18.今天债券登记、代理商债卷还息、兑现组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今天债卷还息计划方案
今天债卷“22国海01”息票率为3.71%,每手(颜值1,000元)今天债卷此次还息总金额rmb37.10元(价税合计),缴税后本人、证券基金债券投资者每手具体获得利息总金额rmb29.68元,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每手具体获得利息总金额rmb37.10元。
三、债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还息日、下一还息期起息日和下一还息期息票率
1.债权登记日:2023年4月13日
2.除权除息交易时间:2023年4月14日
3.债卷还息日:2023年4月14日
4.下一还息期起息日:2023年4月14日
5.下一还息期息票率:3.71%
四、债卷还息目标
此次还息对象是:截止到2023年4月13日(债权登记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清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整体债券投资者。
五、债卷还息方式
我们公司将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展今天债券还息。依据我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递交的授权委托债卷还息申请办理,本公司将在今天债卷还息日2个交易日内前把今天债卷此次还息资产全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接到账款后,根据资金清算系统会今天债卷此次还息资产划交给对应的还息营业网点(由债券投资者指定证劵公司业务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承认的其他机构)。
如我们公司未按时发放将当期债卷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银行帐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停止此次授权委托债卷还息服务项目,后面今天债券还息全部由我们公司自行负责申请办理。
如我们公司自主申请办理今天债券还息工作中,本公司将在进行线下兑现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给予债卷撤出备案材料并登记撤出登记。
六、有关此次还息目标交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解释
1.个人缴费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解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其他一些税收法律和文件信息要求,今天债卷本人(包含证券基金)债卷持有人应交纳公司债券利息个税,缴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612号)要求,今天债券利息个税统一由相关还息营业网点向债券投资者付利息时承担代收代缴,就近进库。
2.非居民企业交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解释
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示2021年34号)的相关规定,自2021年11月7日起止2025年12月31日止,对境外企业项目投资地区证券市场所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缴所得税和增值税。以上暂免征缴所得税的范畴不包含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成立的组织、场地所取得的与这家机构、地方有具体关联的债券利息。
3.别的债卷持有人交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解释。对于一般债卷持有人,其债卷利息所得税自主交纳。
七、资询联系电话
1.外国投资者: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何春梅
资询详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46号国海商务大厦
邮编:530028
资询手机联系人:李德平明
热线电话:0771-5510626
传真电话:0771-5539055
2.受托管理人:申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资询手机联系人:樊英瑛
热线电话:18938886668
传真电话:021-20639696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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