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56证券简称:冀东装备公示序号:2023-17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定提案的情况。
2.此次股东会未涉及到变动过去股东会已经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大会的举办状况
1.举办时长:
(1)现场会议举办时长:2023年4月12日在下午2:00
(2)网上投票时长:
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星期三)的股市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当场股东会举办当天)早上9:15,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当场股东会完毕当天)在下午3:00。
2.举办地址:河北唐山市曹妃甸区通岛路金隅冀东科技大厦11层会议厅
3.举办方法:当场决议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4.召集人:董事会
5.节目主持人:王向东老先生
6.此次会议合乎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大会的参加状况
1.大会整体参加状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意味着15人,意味着股权总数69,540,799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0.6347%。
2.当场列席会议状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意味着3人,意味着股权68,112,599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0.0055%。
3.根据网上投票列席会议状况
此次股东会根据网上投票列席会议股东12人,意味着股权1,428,200股,占公司有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6292%。
4.中小投资者参加的整体情况
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4人,意味着股权1,440,80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6347%。
在其中:进行现场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2人,意味着股权12,60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0056%。
利用网上投票的中小投资者12人,意味着股权1,428,200股,占上市企业总股份的0.6292%。
5.有关人员列席会议状况
董事、公司监事进行现场根据企业视频会议设备方式参加了此次股东会,根据企业视频会议设备与会人员视作参与现场会议。集团公司聘用的北京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当场对此次股东会开展印证,高管人员出席了大会。
二、提议决议表决状况
(一)表决方式
此次股东会提议选用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此次会议现场采用无记名方法投票选举。企业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与互联网投票软件向公司股东给予互联网方式的微信投票。
(二)决议结论
1.提案1.00:2022年年报及本年度报告摘要
总决议状况:允许69,369,299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7534%;抵制171,4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2465%;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1%。
出席本次大会中小股东(除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直接或总计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总决议状况:允许1,269,3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88.0969%;抵制171,4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1.8962%;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69%。
决议结论:该提案得到此次会议表决根据。
2.提案2.00:2022本年度股东会工作总结报告
总决议状况:允许69,369,299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7534%;抵制171,4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2465%;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1%。
出席本次大会中小股东(除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直接或总计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总决议状况:允许1,269,3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88.0969%;抵制171,4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1.8962%;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69%。
决议结论:该提案得到此次会议表决根据。
3.提案3.00:2022本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
总决议状况:允许69,369,299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7534%;抵制171,4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2465%;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1%。
出席本次大会中小股东(除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直接或总计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总决议状况:允许1,269,3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88.0969%;抵制171,4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1.8962%;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69%。
决议结论:该提案得到此次会议表决根据。
4.提案4.00:2022年度财务决算汇报
总决议状况:允许69,369,299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7534%;抵制171,4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2465%;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1%。
出席本次大会中小股东(除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直接或总计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总决议状况:允许1,269,3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88.0969%;抵制171,4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1.8962%;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69%。
决议结论:该提案得到此次会议表决根据。
5.提案5.00:2022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69,369,299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7534%;抵制171,4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2465%;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1%。
出席本次大会中小股东(除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直接或总计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总决议状况:允许1,269,3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88.0969%;抵制171,4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1.8962%;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69%。
决议结论:该提案得到此次会议表决根据。
6.提案6.00:有关非独立董事工作人员2022本年度薪资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69,369,299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7534%;抵制171,4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2465%;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1%。
出席本次大会中小股东(除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直接或总计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总决议状况:允许1,269,3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88.0969%;抵制171,4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1.8962%;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69%。
决议结论:该提案得到此次会议表决根据。
7.提案7.00:有关公司监事工作人员2022本年度薪资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69,369,299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7534%;抵制171,4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2465%;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1%。
出席本次大会中小股东(除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直接或总计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总决议状况:允许1,269,3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88.0969%;抵制171,4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1.8962%;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69%。
决议结论:该提案得到此次会议表决根据。
8.提案8.00:有关聘用2023年度审计组织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69,369,299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7534%;抵制171,4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2465%;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1%。
出席本次大会中小股东(除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直接或总计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总决议状况:允许1,269,3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88.0969%;抵制171,4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1.8962%;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69%。
决议结论:该提案得到此次会议表决根据。
9.提案9.00:有关聘用2023年度内控审计组织的议案
总决议状况:允许69,369,299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99.7534%;抵制171,40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2465%;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全部公司股东持有股份的0.0001%。
出席本次大会中小股东(除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其直接或总计持有公司5%之上股权股东之外的公司股东)总决议状况:允许1,269,3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88.0969%;抵制171,40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11.8962%;放弃100股(在其中,因未网络投票默认设置放弃0股),占列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持有股份的0.0069%。
决议结论:该提案得到此次会议表决根据。
(三)认真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一)法律事务所名字:北京天元律师公司
(二)侓师名字:张征、周海燕
(三)总结性建议: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合乎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参加这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工作的人员资质及召集人资格真实有效;此次股东会的决议程序流程、决议结论真实有效。
四、备查簿文档
(一)唐山市冀东装备工程项目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二)北京天元律师公司开具的《关于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唐山市冀东装备工程项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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