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33证券简称:大参林公示序号:2023-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4月12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广东广州市荔湾区龙溪大道410号大参林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4楼会议厅
(三)列席会议的优先股公司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股权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此次会议的举行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会集结,由柯云峰老先生上台演讲。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参加7人;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梁润世出席本次大会。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有关分公司申请办理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担保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提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大会股东所拥有合理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此次会议全部决议提案已获得根据。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金杜(广州市)法律事务所
侓师:康冠兰、刘晓光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集结和举办程序流程合乎《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工作的人员和召集人资格真实有效;此次股东会的决议流程和决议结论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大参林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603233证券简称:大参林公示序号:2023-047
大参林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分公司选购土地使用权证的推进公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大参林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职工监事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愿意企业子公司广州市参力科技公司(下称“参力高新科技”)应用自筹资金或自筹经费119,924.5万余元选购广州海珠区琶洲中二区序号AH041104土地土地使用权证。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3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的《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拟收购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一、买卖工作进展
分公司参力高新科技依照法定条件参加了广州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公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竞价,以人民币119,924.5万余元拍得以上土地,并于近期签订了《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440105-2023-000002。
二、出让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书双方
出让人:广州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
买受人:广州市参力科技公司
2、成交价:rmb119,924.5万余元
3、土地位于:广州海珠区琶洲中二区序号AH041104土地
4、宗地面积:可建设用地面积15,122平米
5、用地性质:零售商住用地、餐馆商业用地、商务金融商业用地
6、付款时限:签署出让合同的时候起30日内付款出让合同价款的50%,剩下资产于一年内付款结束;
7、承诺交货时长:买受人允许本合同项下土地工程项目在土地资源交货的时候起12个月开工开发设计,动工的时候起36个月完工。
8、违约责任条款:(1)买受人理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准时付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款。买受人不能及时付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价款的,自滞纳的时候起,每天按诉讼时效付款账款的1‰向出让人交纳合同违约金,延期付汇超出60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无法付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利终止合同,买受人没有权利规定退还订金,出让人同时可要求买受人赔偿责任。
(2)买受人无法按照本合同规定时间或允许延建所再行承诺时间开建的,每推迟一日,需向出让人付款等同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款总金额0.5‰的罚息,出让人有权利要求买受人再次履行合同。
买受人无法按照本合同规定时间或允许延建所再行承诺时间完工的,每推迟一日,需向出让人付款等同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款总金额0.5‰的罚息。
(3)买受人按相关合同规定付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本合同规定准时交货出让土地。因为出让人未按期给予出让土地而导致买受人本合同项下土地占据延期,每推迟一日,出让人理应按买受人早已收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价款的1‰向买受人支付合同违约金,土地利用年限自具体交货土地资源之日起计算。出让人推迟交货土地资源超出60日,经买受人催缴后仍无法交货土地,买受人有权利终止合同,出让人理应双倍返还定金,并退回早已付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价款的其他部分,买受人同时可要求出让人赔偿责任。
(4)出让人无法如期交货土地资源或交货新土地无法实现本合同约定的土地资源标准或单方面更改土地资源适用范围的,买受人有权利要求出让人依照特定条件行使权力,而且赔付耽误执行给买受人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土地利用年限自做到合同约定的土地资源标准之日起计算。
三、对企业的危害
此次选购的土地主要运用于基本建设大参林互联网技术大健康产业自主创新总公司,有助于提升企业总部自然环境,扩张公司总部业务职能,进一步推进企业规模化、数字化的人力资源核心、内容运营核心、业务流程管理中心等智能化服务体系,达到企业未来战略发展需求。
此次选购土地使用权证的资金来源为分公司已有或自筹经费,不会对公司会计及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良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大参林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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