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0证券简称:*ST宜康公示序号:2023-28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闻媒体状况
宜华健康诊疗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关心过有新闻媒体于2023年3月28日报导一篇名叫《*ST宜康:中国新兴资产成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帖子,文章称:依据宜华健康公示,宜华集团将持有股票交由中国新兴财产。
为了防止新闻媒体对投资造成欺诈,现给予澄清说明。
二、澄清说明
经公司向大股东宜华公司(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以上新闻媒体事宜与实际不符合。
经董事会审查确定,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企业不会有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中中规定的应给予公布但未公布的事宜。企业将依据法律、法律法规的规定,真正、精确、详细、立即、平等地给投资者公布有可能会影响企业股价的重大信息,供投资人做出项目投资分辨。
三、退市风险警示提醒
结合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公布的《2022年度业绩预告》,企业预估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为-20,000万元至-30,000万余元。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1条、第(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存有被暂停上市风险。
企业《2021年审计报告》涉及“产生无法表示意见的前提”中,关于企业偿债能力产生重大顾虑的好几个重要可变性,该危害能不能清除,仍存在不确定性,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1条、第(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存有被暂停上市风险。
公司在2023年1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示序号:2023-13)。
公司在2023年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示序号:2023-15)。
公司在2023年2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示序号:2023-20)。
公司在2023年3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示序号:2023-22)。
公司在2023年3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示序号:2023-27)。
企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发展特定的信息披露新闻媒体,企业全部信息都以企业在相关新闻媒体发表的公告为准,烦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诊疗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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