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下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下称“《运作管理办法》”)、《国金上证5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下称“《基金合同》”)等相关规定,国金上证指数50指数增强证券基金(LOF)(下称“本基金”,基金代码“502020”)以通信方式举办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且于2023年1月1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国金上证5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依据《关于国金上证5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自2023年1月11日起,本基金进到清算方案。
本基金的基金资产清算小组中的一员由基金托管人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安永华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通力电梯法律事务所构成。
基金托管人于2023年3月22日发布《国金上证5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LOF)清算报告》,并把根据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上海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标准、清算审计报告等向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开展清算资金分派。具体情况如下:
本基金场地市场份额将采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红股方式向场地基金份额持有人派发清算资金,此次资产派发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4月13日,资产派发日是2023年4月19日。与此同时,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托管人会以自筹资金补充以上清算资金派发方法中产生的尾差额度。此次每一份场内货币基金市场份额具体派发资产为0.98864元。
本基金场内外市场份额将采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新股破发步骤、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拥有场内外金额的占比进行分割,此次资产派发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4月13日,资产派发日是2023年4月17日。与此同时,为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托管人会以自筹资金补充以上清算资金派发方法中产生的尾差额度。此次场内货币基金市场份额具体派发资产为23,797,811.27元。
基金托管人将依据上海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本基金的暂停上市、基金份额的撤出备案等服务。
投资人可登陆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gfund.com)或拨通在线客服咨询4000-2000-18资询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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