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号:601011股票简称:宝泰隆序号:临2023-013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企业将应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余元的那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使用年限自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不得超过12个月
一、此次募资基本概况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批准[2021]3705号)审批,宝泰隆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以非公开发行方法发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310,857,142股,每股面值rmb1.00元,发行价为人民币3.98元/股,募资总额为rmb1,237,211,425.16元,扣减各类发行费(没有企业增值税)总计rmb22,351,510.06元,募资净收益为人民币1,214,859,915.10元,中审亚太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次公开增发募资及时情况进行检审,并且于2022年2月28日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009号汇算清缴报告。公司已经对募资开展专用账户管理方法,并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承销商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监管协议。
2022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股东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十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公布的临2022-040号公告,到目前为止,以上募资尚在使用过程中。
2022年8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股东会第三十次大会、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一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公布的临2022-045号公告,到目前为止,以上募资尚在使用过程中。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股东会第三十一次大会、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二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5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公布的临2022-048号公告,到目前为止,以上募资尚在使用过程中。
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股东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到目前为止,以上募资尚在使用过程中。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截止到2023年3月27日,企业募集资金使用状况见下表所显示:
企业:rmb万余元
三、此次应用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为提升募资的使用率,降低销售费用,减少公司运营成本,维护保养企业投资人的权益,在保证募资项目建设的融资需求及其募集资金使用方案顺利进行前提下,公司决定用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rmb5,000万余元临时性填补企业流动资金,此笔资产仅限与公司主要业务有关的生产运营应用,使用年限不得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测算。企业将依据募投项目对资金的需要,偿还此次用以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资。
此次应用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有变向更改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无法通过直接和间接安排用以新股配售、认购,或作为个股以及衍化种类、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建需要用到这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资,企业将归还临时性用以补充流动资金的这部分募资,保证不受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稳定执行。
四、此次以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规划的股东会决议程序流程及其是否满足监管政策
企业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早已公司在2023年3月29日举行的第五届股东会第四十次大会,以赞同8票、抵制0票、放弃0票的决议结论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发布了允许以上募资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自主的建议,承销商对此次募资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出具了审查建议。
企业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出台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应用募资,审核决策制定合乎监管政策。
五、重点建议表明
(一)保荐代表人建议
经核实,承销商觉得:公司本次闲置募集资金应用方案合乎《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
此次公司使用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没有变向更改募集资金用途,不受影响募资融资计划的顺利进行;此次应用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系应用于与主营有关的生产运营,不通过直接或间接性分配用以新股配售、认购,或是用以个股以及衍化种类、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买卖;此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公司本次应用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已依法履行必须的股东会和职工监事程序流程,单独董事和监事会发布了确立同意意见,不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建设和普通经营活动,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本承销商允许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独董建议
审核确认,公司独立董事觉得:由于企业一部分募资处在闲置状态,在不改变募资融资计划的顺利进行、不变向更改募集资金用途前提下,应用其中不少闲置不用募资临时性填补企业流动资金,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募资的使用率,减少销售费用开支,有助于保障股民权益从而使公司股东利润最大化;此次应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合理的,公司根据证监会出台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必须的决议程序流程,符合我国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没有发现造成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型股东利益的情形;大家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应用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余元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此笔资产仅限与主营有关的生产运营应用,使用年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自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测算。
(三)职工监事建议
公司在2023年3月29日举行的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十八次会议,以赞同3票、抵制0票、放弃0票的决议结论,审议通过了《公司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核实,职工监事觉得:公司本次应用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法和决议准许程序流程合乎证监会出台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其《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此次应用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受影响企业募资项目建设的融资需求及其募集资金使用规划的顺利进行,不会有更改募集资金使用方案、变动募资看向和危害企业股东利益的情形,允许公司本次应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余元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限期不得超过12个月,自股东会表决通过之日起测算,此笔资产仅限与主营有关的生产运营应用。
六、手机上网文档
1、宝泰隆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企业用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rmb5000万余元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自主的建议;
2、川财证券有限公司有关宝泰隆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应用一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查建议。
七、备查簿文档
1、宝泰隆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届股东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宝泰隆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第五届职工监事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宝泰隆新型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二O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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