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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4亿元(含本数)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详见2023年7月25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3年9月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新宜化工有限公司与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签署《协议存款合同》,开展协议存款业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二、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 公司本次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保息型产品,但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 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为应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遵守《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基于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
2. 公司财务部为现金管理业务的管理部门,负责编制并落实现金管理规划,建立并完善现金管理台账,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3. 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业务进行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在公司审计部门核查的基础上,如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必要,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日常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协议存款合同》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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