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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浙江省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关键书籍出版建筑项目”已经完成募投项目书籍出版和资金分配,经公司第二届股东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根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允许对此项目给予结项,并且对“浙江省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关键书籍出版建筑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开展销户,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资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批准〔2021〕1779号)审批,企业初次向社会公布发售人民币普通股(A股)22,222.2223亿港元,每一股发行价金额为10.28元,募资总额为rmb228,444.45万余元,坐扣包销和证券承销花费5,750.40万余元(没有企业增值税)后募资为222,694.05万余元,已经从主承销商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汇到企业募资资金监管账户。另扣减别的发行费(没有企业增值税)rmb2,043.56万余元后,公司本次募资净收益金额为220,650.49万余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资及时情况进行检审,并且于2021年7月1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90号)。企业依照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有关上市企业募资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对募资展开了专用账户存放,企业以及相关分公司已经与承销商、存放募资的银行业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三方监管协议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资管理方法状况
(一)募资管理方法状况
进一步规范募资管理和应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维护债权人权益,我们公司依照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有关上市企业募资管理方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建立了《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依据《管理办法》,我们公司对募资推行专用账户存放,在机构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连着承销商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分别向工商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羊坝头分行、中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支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支行、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中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确定了各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样本不会有重要差别,我们公司使用募资时就已经严苛遵循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状况
三、此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盈余状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浙江省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关键书籍出版建筑项目”,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此项目募资实际使用和盈余情况如下:
企业:万余元
“浙江省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关键书籍出版建筑项目”,服务承诺募资投资额应用结束,形成了优良经济效益。企业已经在2023年8月31日进行浙江省少年儿童出版社有限公司在农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杭州市中山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19005101040041817)注销登记,专用账户销户后,公司和这家银行及保荐代表人签订的该重点募资帐户监管协议相对应停止。
特此公告。
浙江省出版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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