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2023年8月30日,上海市汇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接到上海市杨浦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称“宝山区房产管理局”)及房屋征收补偿实施单位上海市杨浦第一房屋征收补偿服务项目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黄浦区第一房征所”)与企业签订的平凉路583号房子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征收补偿总额为6,975.23万余元。
● 本次交易未组成关联方交易
● 本次交易未组成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执行不会有重要法律法规阻碍
● 本次交易不用提交公司股东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买卖简述
依据《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杨府房征[2016]7号),企业位于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583号房子列为征缴范畴。
2023年8月30日,公司收到宝山区房产管理局及黄浦区第一房征所与企业签订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征收补偿总额为69,752,293.00元。
此次被征收房屋性质为私房写真,房屋用途属于非居。
二、征收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1、被征收房屋使用价值赔偿款52,093,350.40元,停产停业损失赔偿5,209,335.04元,装修赔偿125,224.40元,别的各种补助、奖赏费等12,324,383.16元。
2、本协定经彼此签字盖章后创立。当地块可用征求制,在规定签订期限内(含签订额外期),房屋征收决定范围之内签订总户数做到被征收楼盘介绍的90%,本协定起效。
3、企业理应在协议书实施后7日内将被征收房屋的《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地产权证》以及相关产权证明原材料(正本)交宝山区房产管理局报相关部门进行注销登记。
4、企业理应在协议书实施后30日内搬出旧址,并协助房子使用者按时拆迁,房子应用人未拆迁的,企业担负未按期拆迁的相应责任。
5、企业需在搬出旧址后当天将空房子详细转交宝山区房产管理局,不可拆卸原房子里的房屋设备和建筑装饰材料。
6、在协议书实施后,企业搬出旧址30日内,宝山区房产管理局需向企业付款69,752,293.00元。
7、宝山区房产管理局没有按照本约定书三方支付平台账款的,每延迟时间一日,理应按照未付款账款的万分之一向领导赔偿损失。
四、此次征缴对企业的危害
1、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有关规定,以上赔偿款在扣减付给房子应用人搬迁补偿款、相关费用和开支之后将记入资本公积金,以上奖赏花费将记入其他业务收入,预估危害企业2023年纯利润4,550,070.00元,主要额度以会计审计结论为标准。
2、此次征缴事宜也不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运营。
企业将高度关注此次征缴事项工作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科学理财。
特此公告。
上海市汇通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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