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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巨星转债”将于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前一交易日(2023年8月1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
一、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2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06,094,309股,以此计算合计分配现金红利16,195,017.89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二)公司在2023年6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三)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根据《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巨星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停止转股的安排
(一)公司将于2023年8月2日在指定媒体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自2023年8月1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巨星转债”将停止转股,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巨星转债”将恢复转股,欲享受本次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3年7月31日(含2023年7月31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其他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8-62050265
特此公告。
乐山巨星农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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