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782,894,8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8%;截至本次股份质押完成后,深圳东阳光实业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550,798,354股,占其持股数量的70.35%。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数数量为550,798,354股,占其持股数量比例为70.35%;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数数量为1,162,179,441股,占合计持股数量比例为75.12%。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的通知,获悉其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进行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者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4,497.2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5.74%,占公司总股本的1.49%,对应融资余额48,500.00万元;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30,466.05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8.91%,占公司总股本的10.11%,对应融资余额362,000.00万元。具体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
深圳东阳光实业资信状况良好,还款来源包括经营性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具备充足的资金偿还能力。
2、深圳东阳光实业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深圳东阳光实业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深圳东阳光实业上述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截至目前,上述质押未有出现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风险的情形,亦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的实质性因素,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对公司的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者其他保障用途。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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