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企业经2022年7月5日举行的第九届股东会第十四次大会(临时会议)和第九届职工监事第十一次大会(临时会议)、2022年7月20日举行的2022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修订)》,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公布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修订后)》(公示序号:2022-062)。
依据复购计划方案,公司拟应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应用不少于rmb4,000万余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余元(含)复购企业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个股,拟用以降低公司注册资金、股权激励计划或是股权激励方案、变换上市企业公开发行的可转换为个股的企业债券,购买的价钱不超过人民币29.70元/股。此次回购股份的实行时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次回购股份预案的时候起不得超过12月。
截止到2023年7月20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时限已期满,认购计划方案已执行结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就企业股份回购结论状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执行情况
1、公司在2022年8月31日初次根据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14%,最大卖价为21.35元/股,最少卖价为21.22元/股,交易量总额为9,577,761元(没有交易手续费)。主要内容详细2022年9月1日公司在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公布的《关于首次回购股份及回购进展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87)。
2、截止到 2023年7月20日,企业通过复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回购公司股份1,968,378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的0.27%,最大卖价为21.92元/股,最少卖价为16.99元/股,交易量总额为40,096,468.22元(没有交易手续费)。截止到2023年7月20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时限已期满,此次复购合乎有关法律法规的需求,符合公司设定的复购计划方案。
二、回购股份执行情况与回购股份计划方案不有所差异的解释
此次企业执行股份回购资金总金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总数、认购执行时限等,与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申请的回购股份计划方案不有所差异。公司回购额度已超回购股份计划方案里的复购资产总金额低限,并且不超出复购资产总金额限制,已按回购股份计划方案进行执行。
三、复购期内有关行为主体交易股票状况
经核实,截止到本公告公布前,复购期内有关行为主体交易股票情况如下:
1、2022年12月15日,企业发布《关于公司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104),自然人股东哈尔滨市兰花香生物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下称“兰花香微生物”)、杨峰女性、杨莉女性根据大宗交易方式总计高管增持公司股权560亿港元,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0.76%。
2、2022年12月29日,企业发布《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实施结果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106),自然人股东深圳航运业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在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12月26日期内,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法高管增持公司股权4,374,603股,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0.5973%。
3、2023年2月11日,企业发布《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示序号:2023-004),董事黄灵谋老先生拟减持公司股权不得超过132,000股(含),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0.0180%;董事张华纲老先生拟减持公司股权不得超过40,000股(含),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0.0055%。截至此次公示公布前,董事黄灵谋老先生已高管增持132,000股,董事张华纲老先生并未减持股份。
4、2023年2月24日,企业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5),2022年7月6日至本公示公布日,自然人股东兰花香微生物、杨峰女性和杨莉女性根据大宗交易方式总计高管增持公司股权893亿港元,占公司总总股本占比1.22%。
5、2023年4月29日,企业发布《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示序号:2023-031),董事罗军老先生拟减持公司股权不得超过54,000股(含);董事兼副总快手吴迪老先生拟减持公司股权不得超过208,000股(含);公司副总经理王志波老先生拟减持公司股权不得超过30,000股(含);公司财务总监王晔弘女性拟减持公司股权不得超过17,500股(含),总计高管增持公司股权不得超过企业总市值占比0.0422%。截至此次公示公布前,董事兼副总快手吴迪老先生已高管增持57,600股,董事罗军老先生、副总王志波老先生、财务经理王晔弘女性并未减持股份。
6、2023年5月6日,企业发布《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示序号:2023-037),董事张景瑞老先生拟减持公司股权不得超过2,000,000股(含)。截至此次公示公布前,董事张景瑞老先生并未减持股份。
7、2023年6月6日,企业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公示序号:2023-051),杭州市浙民投天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浙江民营企业联合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将总计持有公司20.99%公司股权转让给共青城胜帮英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下称“胜帮英杰”),藏区浙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经将其持有公司2.02%股权相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胜帮英杰,胜帮英杰已实控企业23.01%股份的投票权。
8、2023年6月28日,企业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加一致行动人及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61),兰花香微生物和杨莉女性根据大宗交易方式总计向一致行动人幸福海德薇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员:珠海横琴广金幸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出让上市公司股份1,360,000股股权,占上市企业总市值占比1.86%。
企业已经在《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修订)》中公布持仓5%之上公司股东哈尔滨市同智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杨峰、董事张景瑞、公司持股5%左右公司股东深圳航运业健康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不久的将来6个月有减持计划。若相关负责人将来拟执行股权增减持计划,企业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上高管增持事宜公司已经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格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
除了上述变化外,企业其他执行董事、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及持仓5%之上股东在企业初次公布回购股份事宜日起至本公告公布前一日不会有交易企业股票的现象。
四、回购股份计划方案的实行对企业的危害
此次回购股份根据对企业未来前景的自信以及对于企业的价值的一致认可,有益于维护保养众多股东利益,提高市场信心,也不会影响财务状况、经营业绩、新产品开发、负债履约情况和持续盈利专业能力,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此次股份回购执行结束后,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产生变化,始终不变企业上市公司影响力,企业的股份分布特征依然合乎企业上市条件。
五、回购股份开展的合规表明
企业初次回购股份的时间也、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间范围均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
1、企业未能以下时间段内回购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上半年度汇报公示前十个交易日,因特殊情况延迟公示日期,自原预定公示此前十个交易时间开始计算;
(2)企业季度总结报告、年报披露时间、业绩报告公示前十个交易日;
(3)自可能会对我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产生之时或在决策的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4)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要求其他情形。
2、企业初次回购股份客观事实产生之时(2022年8月31日)前5个交易日内个股总计交易量为3,198.57亿港元。企业每5个交易日内回购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初次回购股份客观事实产生之日前5个交易日内企业股票总计成交量25%,即799.64亿港元。
3、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回购股份合乎以下规定:
(1)委托价格不得为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2)禁止在深圳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后小时之内及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3)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所规定的规定。
六、已回购股份后续分配
此次购买的股权存放在公司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储放期内不具有股东会投票权、股东分红、公积金转增总股本、配资、抵押等权益。
此次购买的股权数量30%用作降低公司注册资金、回购股份数量30%用来股权激励计划或是股权激励方案、回购股份数量40%适用于变换上市企业公开发行的可转换为个股的企业债券,若企业没能在股份回购完毕之后三年内用以股权激励计划或是股权激励方案、适用于变换上市企业公开发行的可转换为个股的企业债券,未执行一部分的股权将依法进行销户。实际主要用途由股东会受权股东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申请办理。企业将根据公布的主要用途应用已购买的股权,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决策制定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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