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一2023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注:本公告中的 “元”、“万元” 均指人民币元、万元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3年半年度,公司预计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因上半年农化行业原药与中间体整体渠道库存过大,客户增量需求剧减,公司主要原药与中间体产品出现量价齐跌情形,导致相关产品盈利能力减弱。
为积极应对市场挑战,公司持续围绕工艺装备升级,降本增效;加大产品技术研发投入,推进差异化产品的研发和上市;加强技术营销队伍建设,聚焦重点市场、重点客户,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2023年半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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