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22-092号。公司实际使用1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已于2023年5月8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亿元中的3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亨通光电:2023-028号。
2023年7月11日,公司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亿元中的1.2亿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6亿元募集资金中的剩余11.8亿元暂未归还,公司将在规定到期日之前悉数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二日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