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70证券简称:特发信息公告编号:2023-15
债券代码:127021债券简称:特发转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特发转2(债券代码:127021)转股期为2021年2月18日至2025年8月6日,截至目前,转股价格为人民币7.33元/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信息”或“公司”)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07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公开发行5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50亿元,期限5年。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776号”文同意,公司发行的5.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9月4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特发转2”,债券代码“127021”,上市数量550.00万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2021年2月18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特发转2的初始转股价为12.33元/股。
公司分别于2021年11月25日和2021年12月13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特发转2”转股价格的议案》。2021年12月13日,经董事会第八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将特发转2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至7.33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12月14日起生效。
二、特发转2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
2023年第一季度,特发转2因转股减少649张(64,900元),转股数量为8,848股。截至2023年3月31日,特发转2余额为4,158,457张(415,845,700元)。
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注:张大军先生持有的高管锁定股按照离任董监高股份转让规定,于2023年第一季度解锁25%,即3,409股。
三、其他
公司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丰路2号特发信息港大厦B栋18楼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755-66833901
传真:0755-26506800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3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特发信息”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3年3月31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特发转2”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0070证券简称:特发信息公告编号:2023-16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董事会第八届第十九次会议和监事会第八届第五次会议、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33元/股,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2022年5月2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2022年6月3日、2022年6月16日、2022年6月28日、2022年7月2日和2022年8月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2%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3%暨回购进展的公告》、《关于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2022-63、2022-70)。2022年9月2日、2022年10月11日、2022年11月2日、2022年12月2日、2023年1月4日、2023年2月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2022-79、2022-83、2022-88、2022-97、2023-01、2023-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31,951,8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7.13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2900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193,766,869.08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A股股份)实施过程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符合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5月20日)前五个交易日(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19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2,863,722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不超过5,715,931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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