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3证券简称:尚纬股份公告编号:2023-014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李广元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45,550,5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42%;累计质押数量为105,5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72.4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97%。
●公司股东李广元持有的公司股票作为担保品的股票质押业务根据协议约定将被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进行强制处置程序。国元证券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10月25日),采取债权转让、大宗交易、二级市场卖出或违约处置协议转让的方式对标的证券进行违约处置操作,计划减持不超过3127.6万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5.03%),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国元证券已与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发资管”)、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国投”)、乐山高新创新科技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高发展”)达成初步意向,川发资管、乐山国投和乐山高发展拟共同出资设立合伙基金,受让国元证券享有的对李广元在国元证券的质押股票融资债权。国元证券将柔性化处理股票质押风险,避开上市公司减持窗口期,分批分次进行违约处置,同时前述相关各方将积极沟通和协调,优先选择债权转让方式进行违约处置,尽最大可能减少违约处置的负面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释:上表中的三种减持方式,任意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总和不超过31,276,000股。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否
因公司股东李广元股票质押到期未能按时归还债务而构成业务违约,根据协议约定,国元证券将启动违约处置流程。
2023年3月30日,川发资管、乐山国投、乐山高发展与国元证券已初步达成合作意向,川发资管、乐山国投和乐山高发展拟共同出资设立合伙基金,受让国元证券享有的对李广元在国元证券的质押股票融资债权,国元证券同意在相关方达成一致、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协助推进上述事宜。上述方案计划于2023年5月15日前完成乐山政府审批工作,具体受让条件以乐山政府最终审批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国元证券将柔性化处理股票质押风险,避开上市公司减持窗口期,分批分次进行违约处置,同时前述相关各方将积极沟通和协调,优先选择债权转让方式进行违约处置,尽最大可能减少违约处置的负面影响。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李广元因国元证券执行股票质押业务中强制处置程序而导致的被动减持。上述股票质押业务相关金融机构将根据协商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亦存在是否如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否
李广元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广胜为兄弟关系,属于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若本次减持计划如数实施,李广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32.50%,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其他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目前暂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李广胜及一致行动人目前就股份融资正在与质权方沟通展期或置换事宜,同步积极寻找长期财务资金,积极通过多种措施化解被动减持风险。
2.公司将督促股东及相关方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票减持,并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尚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