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迪马股份证券代码:600565编号:临2023-016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所持重庆东原澄方实业有限公司股份申请全流通的议案》,决定将公司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东原仁知城市运营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重庆东原澄方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原仁知服务”)的内资股,依照《H股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申请“全流通”业务指引》的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转换为可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流通的股份。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及2020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申请文件获批情况
2023年3月31日,东原仁知服务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原仁知城市运营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到境外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14号),核准东原仁知服务4名股东所持合计5,000万股(其中公司所持东原仁知服务2,552万股)境内未上市股份转为境外上市股份,相关股份转换完成后可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流通,批复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相关说明事项
本次“全流通”申请是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政策及国内法律法规的要求,实现股东持有东原仁知服务股份流通的基本权利及价值体现。公司持续看好物业服务行业的发展前景,支持东原仁知服务稳定健康发展。
东原仁知服务在股份转换及相关股份上市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
上述股份转换及上市事宜尚需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的股份转登记业务,履行香港联交所、其他相关境内外监管部门要求的办理股份登记、股票挂牌上市及其他相关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关于核准东原仁知城市运营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未上市股份到境外上市的批复。
特此公告。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三日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