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6证券简称:青云科技公示序号:2023-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依规负法律责任。
北京市腾创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2月9日接到上海交易所(下称“上海交易所”)开具的《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指数科审(并购重组)[2023]21号,下称“审批问询函”),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3年2月11日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4)。
企业和相关中介服务对审批问询函列出有关问题仔细研究和逐一贯彻落实,并按照审批问询函规定对相关有关问题说明和论述剖析,于2023年3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公布了《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等相关资料。
依据上海交易所进一步审查意见,企业会与有关中介服务对一部分回应内容包括募集说明书等申报文件展开了填补与修定,升级一部分以“正楷(字体加粗)”字体显示,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同一天公布于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的《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修订稿)》《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等相关资料。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股事宜有待根据上海交易所审批,并得到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做出允许登记注册的确定后才可执行,最后能否通过上海交易所审批,并得到证监会允许登记注册的确定以及时长尚存在不确定性。企业将依据该事项的工作进展,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市腾创互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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