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03证券简称:龙宇股权公示序号:2023-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4月3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778号上海金陵紫金山大酒店四楼南京金陵厅
(三)列席会议的优先股公司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股权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此次股东会由董事会集结,依据《公司章程》第六十八条要求,由董事、经理刘策老先生上台演讲。此次会议采用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大会的集结、举行和决议合乎《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7人,到场4人,独董严健军老先生、周桐宇女性和何晓云女士由于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大会;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董事长助理张晔侃老先生列席会议;副总马荧女性出席此次会议,副总程裕老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出席此次会议。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对于为控股子公司项目投资公司担保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三)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此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获得列席会议的是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2之上根据;决议的议案对此持仓5%下列股东独立记票。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市)公司
侓师:雷艳艳、徐雪桦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招集、举办程序流程合乎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工作的人员资质和召集人资质均真实有效;此次股东会的决议流程和决议结论合乎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行政规章及其《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股东会申请的决定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市龙宇数据信息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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