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16证券简称:浙商银行公示序号:2023-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近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我们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下称“证监会”)开具的《关于核准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批准〔2023〕717号,下称“审批”),审批详情如下:
一、审批我们公司发售不得超过1,366,200,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每股面值rmb1元,均为优先股。
二、进行发行后15个工作日日内,我们公司应先本次发行的现象书面材料证监会。
三、审批自核准之日起12个月内合理。
四、我们公司境外增发股票和发售环节中,应严格执行海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法规及标准。
我们公司H股配资发行上市有待获得香港交易所许可的。我们公司将根据国家审批事项进展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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