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38证券简称:浙江省正特公示序号:2023-004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资基本概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正特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批准〔2022〕1482号)审批,浙江省正特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向社会公布发售人民币普通股27,500,000股,每一股发行价为16.05元,具体募资总金额441,375,000.00元,扣减发行费66,427,722.51元(未税)后,具体募资净收益金额为374,947,277.49元。以上募资及时状况早已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检审并提交了“天健验[2022]479号”《验资报告》。
二、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变动状况
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股东会第七次大会、第三届职工监事第七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允许企业将存放在我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靠海分行的募资账户余额(含贷款利息)拷贝到至企业在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台州临海分行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销户在中行设立原募集资金专户。以上变动募集资金专户事项,详细公司在2023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3)。
三、《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及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具体情况
为加强企业募资管理方法,维护债权人权益,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在2023年4月3日与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台州临海分行及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设立一个新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户:33010060201000016239)用以年产量90千件户外休闲用品新项目募资的存储应用。我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靠海分行(银行账户:400081627510)的所有募资账户余额(包含利息费用及理财产品收益)已拷贝到至新专用账户,原专用账户已经完成销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对应停止。
截止到2023年4月3日,企业募资余额为195,875,863.84元(含利息费用),实际存放情况如下:
四、《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招标方:浙江省正特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招标方”)
承包方: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台州临海分行(下称“承包方”)
丙方: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下称“丙方”)
为加强招标方募资管理方法,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交易所有关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商议,达到如下所示协议书:
1、招标方已经在承包方设立募资重点帐户(下称“专用账户”),该专用账户仅限于招标方年产量90千件户外休闲用品新项目募资的存储应用,不可以作为别的主要用途。
2、双方理应一同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政策法规、规章制度。
3、丙方做为甲方保荐代表人,应依据相关规定特定保荐代表人或其它工作人员对招标方募集资金使用状况进行监管。丙方应依据深圳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其招标方制定的募资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利采用现场勘察、书面形式咨询等形式履行其决定权。甲方和乙方理应相互配合丙方调查分析与查看。丙方对招标方现场勘察时要与此同时查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状况。
4、招标方受权丙方指定保荐代表人吴绍钞、姜慧芬随时都可以到承包方查看、复制招标方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承包方需及时、精确、全面地向给予所需要的相关专用账户的相关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看招标方专用账户相关情况时要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丙方指定别的相关工作人员向乙方查看招标方专用账户相关情况时要出示个人的合理合法身份证件和介绍信。
5、承包方分月(每个月5日以前)向甲方出示银行对账单,并密送丙方。承包方必须保证银行对账单具体内容真正、精确、详细。
6、业主一次或12月之内总计从专用账户中取出的金额超过rmb伍仟万余元整且做到发售募资总金额扣减发行费后净收益(下称“募资净收益”)的20%的,承包方需及时以发传真方法通告丙方,并提供专用账户的开支明细。
7、丙方有权利根据相关要求拆换指定保荐代表人。丙方拆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先有关证明材料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与此同时按相关协议书规定向甲方、承包方书面形式通知拆换后保荐代表人联系电话。拆换保荐代表人不受影响本协议法律效力。
8、承包方连续三次未能及时向丙方出示银行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告专用账户超大金额取出状况,及其存有未相互配合丙方调研专用账户情况的,甲方有权单方停止本协议并销户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人代表/责任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签定加盖分别公司公章生效日起效,至专用账户资产所有开支结束并按规定注销或丙方督查期完毕之时(2024年12月31日)起无效。
五、备查簿文档
1、《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正特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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