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1证券简称:海象新材公示序号:2023-007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海象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2年11月29日举办第二届股东会第十七次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运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形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后面用以股权激励计划和/或股权激励计划。此次复购额度不少于rmb3,500万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余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2元/股。按此次复购资产总金额限制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计算,预估回购股份的总数大约为2,187,500股,约为公司现阶段总股本的2.13%;按复购总额低限及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计算,预估可回购股份总数大约为1,093,750股,约为公司现阶段总股本的1.07%;实际回购股份的总数以复购结束时具体购买的股权总数为标准。回购股份执行时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此次回购股份预案的时候起12个月。主要内容详细企业分别在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10日公布于证券日报、国际金融报、上海证券报、第一财经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里的《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54)、《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公示序号:2022-056)。
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企业在复购期内,必须在每月的前3个交易日公示截止到上月底的复购工作进展。现就公司回购股份的工作进展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工作进展
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企业通过股份回购专用型股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53,780股,占公司现阶段总股本的1.81%,最大卖价为22.43元/股,最少卖价为20.81元/股,交易量总额39,956,295.60元(没有交易手续费)。此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回购价格不得超过复购计划中制订的价格上限32元/股。此次复购合乎有关法律法规的需求,合乎设定的回购股份计划方案。
二、别的表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也、回购股份总数、回购股份价格和集中竞价交易委托时间段合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有关规定。
1、企业未能以下时间段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上半年度汇报公示前十个交易日,因特殊情况延迟公示日期,自原预定公示此前十个交易时间开始计算;
(2)企业季度总结报告、年报披露时间、业绩快报公示前十个交易日;
(3)自可能会对我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产生之时或在管理过程中,至依规公布之天内;
(4)证监会要求其他情形。
2、企业初次回购股份客观事实产生之时(2022年12月19日)前五个交易时间(2022年12月12日至2022年12月16日)企业股票总计交易量为6,434,478股。企业每五个交易时间回购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初次回购股份客观事实产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时间企业股票总计成交量25%(即1,608,619.50股)。
3、企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法回购股份合乎以下规定:
(1)委托价格不得为企业股票当日交易上涨幅度限制价钱;
(2)禁止在深圳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后小时之内及股价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开展股份回购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交易所所规定的规定。
企业后面将依据市场状况在复购执行时间内继续执行此次复购方案,并把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烦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海象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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