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7证券简称:兰州银行公示序号:2023-011
行内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此次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数量达到207,913股,占行内总股本的0.0037%。
2.此次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日期是2023年4月4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概述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状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批准〔2021〕3831号)审批,兰州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行内”)向社会公布发售人民币普通股569,569,717股。经深圳交易所《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圳上〔2022〕48号)允许,行内于2022年1月17日在深圳交易所电脑主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行内总市值5,126,127,451股,发行后行内总市值5,695,697,168股,包含比较有限售标准流通股本5,126,127,451股,无尽售标准流通股本569,569,717股,目前还没有解除限售的股权数量达到2,927,765,182股。
此次发售流通增发股票为行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经发售但未办股权托管土地确权相关手续一部分股权,由王扬等16户公司股东所拥有,已经进行土地确权,并已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信息。这部分增发股票总共207,913股,占行内总股本的0.0037%,锁定期为自行内个股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起12月,这部分增发股票已经在2023年1月17日锁住期届满,将在2023年4月4日发售商品流通。
(二)行内上市以来股权总金额变化情况
A股上市以来至本公示日,行内未出现配资、公积金转增总股本等事宜,行内总市值总数未产生变化。
二、申请办理解除限制股权增发股票东履行协议状况
依据行内分别在2021年12月14日、2022年1月14日公示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公布,本次办理消除股权限购股东做为行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自行内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进行出让。除了上述状况外,此次申请办理解除限制股权限购股东未作出别的服务承诺。
截止到本公告之日,此次申请办理解除限制股权限购股东不会有违背这一规定和约定的情况。
拥有此次发售商品流通限售股份股东未出现非营利性占有上市企业经济情况,行内也未出现并对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此次解除限售股权的上市商品流通分配
(一)此次解除限售股权的上市商品流通日期:2023年4月4日(星期二)。
(二)此次限售股上市商品流通数量达到207,913股,占行内总股本的0.0037%,占行内无尽售标准股份的0.0075%。
(三)此次申请办理解除限制股权限购的每股收益为16名,均是法人股东。
(四)此次消除股权限购股东、有关股权解除限售及发售商品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股
四、公司股权结构变动表
企业:股
五、保荐代表人的审查建议
经核实,承销商觉得:此次限售股份发售商品流通合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需求;此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总数、发售流通时间合乎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股东限购服务承诺;此次解除限售股权公司股东认真履行了该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所做出的股权锁定承诺;截止到本审查建议出示之日,行内有关信息公开真正、精确、详细。承销商对行内此次限售股份发售商品流通事宜情况属实。
六、备查簿文档
(一)股权发售商品流通申请报告;
(二)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格;
(三)股权结构表和限售股份统计表;
(四)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有关兰州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发售流通审查建议。
特此公告。
兰州市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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