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7证券简称:新潮能源公示序号:2023-037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案子所处诉讼阶段:解除保全对策
★上市公司被告方影响力:被上诉人
★涉案人员金额:不适合
★会不会对上市公司损益表产生不利影响:此次起诉系企业会议决议法律效力确定纠纷案件,不容易对上市公司损益表产生不利影响。
山东省新潮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3月31日接到山东烟台市牟平区法院(通称“牟平人民法院”)的(2023)鲁0612财保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现就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此次起诉的相关情况
申请者:甘肃顺亿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被上诉人:山东省新潮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罪名:公司决议法律效力确定纠纷案件
起诉机构性质:山东烟台市牟平区法院
起诉机构所在地:山东烟台市牟平区
企业曾在2023年2月2日接到山东烟台市牟平区法院(通称“牟平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1日所作出的(2023)鲁0612财保7号《民事裁定书》,判决:企业停止执行2023年1月18日所作出的第十一届股东会第十八次(临时性)会议决议;严禁企业2023年2月3日早上8:30举办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相关案件的相关情况详细公司在2023年2月3日公布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示序号:2023-008)。
二、此次诉讼工作进展
此次(2023)鲁0612财保7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判决如下所示:
消除牟平人民法院于2023年2月1日所作出的(2023)鲁0612财保7号民事裁定对企业所采取的执行措施。案子申请费用5000元,由申请者甘肃顺亿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压力。
本判决马上开始实施。
如不服本判决,能够在收到判决书的时候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行政复议期内不能停止判决的落实。
三、此次公示的起诉工作进展对企业的危害
1、此次诉讼事宜系因甘肃顺亿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申请办理,导致企业股东会决议被停止执行、企业股东会禁止举办,此次判决解除牟平人民法院原对企业“第十一届股东会第十八次(临时性)会议决议实行及举办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的限令,故企业依规有权利恢复执行该次股东会决议及举办相对应股东会。
2、企业已经在2023年2月27日依规举办2023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决议及职代会,选举产生了企业第十二届股东会、第十一届职工监事,实现了股东会、职工监事的换届。
四、别的表明
企业特定信息公开新闻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相关企业信息都以企业在相关特定新闻媒体公布数据为标准,烦请广大投资者关心公司新闻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省新潮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4月1日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