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8证券简称:长鸿高科公示序号:2023-018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案子所处诉讼阶段:上诉人已撤案;
●上市企业所处被告方影响力:宁波市长鸿高分子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和分公司浙江省长鸿微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分别是第三被告人和第四被告;
●涉案人员金额:1,000万余元(原诉讼总金额20,000万余元,后上诉人变更诉讼请求将诉讼额度变成1,000万余元)
●是不是对上市公司的损益表产生不利影响:案子已撤案,此次起诉事宜对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不容易产生不利影响。
一、起诉基本概况
公司在2021年12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公布了《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序号:2021-065),对上诉人上海市思壮化工有限公司与优货多启航新材料科技(海南省)有限责任公司(第一被告人,下称“优货多启航”)、扬州市惠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二被告)、宁波市长鸿高分子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第三被告人)、浙江省长鸿微生物材料有限公司(第四被告人)发明专利权(专利号查询:ZL201110401503.6,名字:“一种持续制取生物降解塑料的办法”)及PBS与PBAT“聚脂持续汇聚制备方法”商业秘密纠纷案件事项展开了信息公开。
二、起诉进度及结论状况
2021年10月21日,优货多启航对此上诉人上海市思壮化工有限公司的专利(专利号查询:201110401503.6,名字:一种持续制取生物降解塑料的办法)向国家专利局递交了专利无效宣告要求,并给予审理。通过核查,国家专利局于近日做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55438号):依据商标法第46条第1款规范,确定宣布201110401503.6创造发明专利权无效。当事人对确定有异议的,可以从接到决定的时候起三个月内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主要内容详细公司在2022年5月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更新的《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序号:2022-032)。
2023年3月22日,上诉人上海市思壮化工有限公司向江苏高级法院明确提出变更诉讼请求,变更后的诉请为:
1、诉请四被告人马上停止侵害上诉人“PBAT制备方法”商业秘密的举动,包含但是不限于立即删除并消毁持有的原告方技术性秘密资料、终止侵权行为项目的建设。
2、诉请四被告人连带赔偿上诉人因损害上诉人专利所导致的财产损失1000万余元。
3、栽定被告人优货多启航新材料科技(海南省)有限责任公司则在官方网站、《生物降解材料研究院》微信公众号、链塑网(网址:http:/www.plaschain.cn/)和省级报纸及中国科学报上证明其“PBAT制备方法”技术性来自上诉人上海市思壮化工有限公司,以澄清事实。
4、诉请四被告人担负该案所有诉讼费。
前不久,公司收到江苏高级法院裁定书((2021)苏民初16号),于2023年3月23日上诉人上海市思壮化工有限公司向江苏高级法院明确提出撤诉申请,经审理上海市思壮化工有限公司申请撤诉不违反法律法规要求,准予上海市思壮化工有限公司撤案。
诉讼费用81800元,递减扣除40900元,由上海思壮化工有限公司压力。
三、此次起诉对企业的危害
案子已撤案,此次起诉事宜对企业今天盈利或过后盈利不容易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宁波市长鸿高分子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202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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