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1证券简称:和远气体公示序号:2023-027
持仓5%之上股东湘江发展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确保向本公司提供信息真正、精确、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资料一致。
湖北省和远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企业”或“我们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示序号:2023-003)。持有公司11,162,000股(占我们公司总市值占比6.98%)股东湘江发展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湘江资产”)方案自通告公布的时候起15个交易日内后6个月以集中竞价方式或自通告公布当天起3个交易日内后6个月以大宗交易方式总计高管增持我们公司股权不得超过3,040,000股(占我们公司总股本的1.90%)。
集团公司前不久接到公司股东湘江资产开具的《关于持有和远气体股份权益变动达到1%且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截止到2023年5月16日,湘江资产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减持计划执行时间段内湘江资产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法总计高管增持公司股权1,230,000股;且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至今湘江资产根据集中竞价交易方法总计高管增持公司股权1,600,000股,总计占股比例变化做到企业总股本的1%,现就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执行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状况
注1:之上高管增持的股权均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持有的股权。
注2:之上数据信息截止到2023年5月16日。
注:之上数据信息截止到2023年5月16日。
(二)公司股东此次高管增持前后左右持仓状况
注:之上数据信息截止到2023年5月16日。如出现数量和各分项目标值总和末尾数不一致的状况,均是四舍五入原因导致。
(三)别的表明
1、湘江资产此次高管增持公司股权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2、湘江资产所持有的我们公司股权不存在什么支配权限定,不会有股权被质押贷款、冻洁等情况。
3、湘江资产并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此次高管增持不会造成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管理体制及长期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已经按相关规定对湘江资产此次减持计划展开了事先公布,此次具体高管增持工作进展合乎先前公布的减持计划。
4、湘江资产此次减持计划并未执行结束,企业将持续关注湘江资产减持计划开展的工作进展,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催促湘江资产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立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此次股权变动做到1%的现象
湘江资产上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数370,000股;此次减持计划执行时间段内,截止到本公告公布日高管增持1,230,000股,总计高管增持1,600,000股,股权变动比例做到1%。详细情况详细本公告及公司在2022年10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届满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公告》(公示序号:2022-055)。
三、备查簿文档
1、《关于持有和远气体股份权益变动达到1%且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仓变化清单。
特此公告。
湖北省和远气体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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