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5 简称:JD.COMA 公告编号:2023-034
证券代码:200725 简称:京东方B 公告编号:2023-034
京东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总股本38、186、064、811股,A股总股本37、493、180、684股,B股总股本692、884、127股。
2、本公司利润分配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为2,297,130,604.30元= 37,657,878,759股×0.061元/股;a股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分配的a股总股本×分配比例为2、254、864、672.55元=(37、493、180、684股-528、186052股)×0.061元/股。按a股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每10股现金分红0.601406元计算,a股每股现金分红按0.0601406元/股计算(a股每股现金分红=a股现金分红总额÷a股总股本),即0.0601406元/股= 2,254,864,672.55元÷37,493,180,684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舍五入。综上所述,在股权分配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2年股权分配实施后的a股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601406元/股。
JD.COM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股权分配方案已获2023年5月5日召开的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分配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计划等。
1、2023年5月5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计划》:2022年,公司以扣除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总股本37、668、177、369股为基础,以每10股0.61元的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利润(其中,B股利润分配以中国人民银行在股东大会决议后第一个工作日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元的中间价转换为港元支付),不得将红股或公积金转换为股本。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换债券转换、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股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固定,分配总额调整”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分配为准。
2、自分配计划披露实施以来,公司回购取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终止限制性股票10、298、610股,已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取消业务,公司股份总数从38、196、363、421股改为38、186、064、811股,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固定、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批准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分配计划的实施距离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股权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除回购股份528、186、052股后的37、657、878、759股为基础,以每10股0.61元的方式分配利润(含税);扣税后,A股QFII、RQFII和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发行0.549元;A股持有限售股、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无限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按每10股发行0.61元;股权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份,再按实际持股期限缴纳税款;A股持有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可以出借限售股、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无限流通股,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10%,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差异化税率;B股非居民企业和持有限售股的个人扣税后每10股现金0.549元,持有无限流通股的境内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征收差异化税率,每10股分配0.61元,股权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份,然后根据实际持股期限缴纳税款)。
【a注: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缴纳0.122元税款;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缴纳0.061元税款;持股一年以上的,不需要缴纳税款。】
根据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B股股息转换汇率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元的中间价转换为港元支付,即2023年5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元的中间价(港元:人民币=1:0.8812)相当于港币兑付,每10股0.6922港元,未来B股个人股东需缴纳的税款按上述汇率转换。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A股股权分配登记日为:2023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7日。
股权分配B股的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7日,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9日。
四、权益分配对象
分配对象为:截至2023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注册的所有A股股东;截至2023年6月9日(最后交易日为2023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注册的所有B股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法
1、2023年6月7日,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分配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转入其资金账户。
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2023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转入其资本账户。B股股东于2023年6月9日办理股份转让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办公室领取。
2、公司自行分配以下a股股东现金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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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股权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26日至登记日:2023年6月6日),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因股份减少而分配的现金红利不足的,由公司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六、调整相关参数
根据《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有关规定,公司资本公积转换为股本、分配股息、股份拆除、配股或减少股份、股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价的,公司应相应调整尚未解除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股权分配实施后,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41元/股调整为2.349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12元/股调整为5.059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62元/股调整为5.559元/股。股权分配实施后,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41元/股调整为2.349元/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12元/股调整为5.059元/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5.62元/股调整为5.559元/股。公司将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上述价格调整。
七、其他事项说明
1、如果B股股东不属于国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股息扣除所得税,请在2023年7月31日前(含当日)联系公司,并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筛选,确认公司将协助退税,退税结果以税务机关的最终批准为准。
2、B股非居民企业股东需取得纳税证明的,请于2023年7月31日前(含当日)联系公司,并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相关信息,以便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
八、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京东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12号
咨询联系人:罗文捷、张妍
咨询电话:010-64318888
传真电话:010-64366264
九、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分红分红文件;
2、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京东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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