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执行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什么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好性负法律责任。
核心内容提醒:
● 此次会议是不是有无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到场状况
(一)股东会举行的时长:2023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举办地点:北京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2栋楼大会议室
(三)列席会议的普通股票公司股东和修复表决权的优先股以及拥有股权状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满足《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交流会组织情况等。
此次会议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当场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董事会召集会议,老总康青山绿水老先生上台演讲。此次会议的集结、举办合乎《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行政规章的相关规定。
(五)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的参加状况
1、企业在位执行董事9人,参加8人,执行董事赵根老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无法出席本次大会;
2、企业在位公司监事3人,参加3人;
3、总经理康青山绿水老先生,副总、财务主管兼董事长助理易凌杰老先生参加了大会。
二、提案决议状况
(一)非累积投票提案
1、提案名字:企业2022年年报全篇及引言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2、提案名字:企业2022年度股东会工作总结报告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3、提案名字:企业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4、提案名字:企业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5、提案名字:企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6、提案名字:有关聘用2023年度审计机构与内部控制审计组织的议案
决议结论:根据
决议状况:
(二)股票分红按段决议状况
(三)涉及到重大事情,5%下列股东决议状况
(四)有关提案决议的相关说明
此次会议选用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已通过所有提案。
提案5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3左右根据。
提案1-4和提案6是一般提案,已经获得合理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2之上根据。
三、律师见证状况
1、此次股东会印证的法律事务所: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侓师:赵璟、刘笑言
2、律师见证结果建议:
总的来说,本所律师认为,此次股东会的集结与举办程序流程合乎法律法规、政策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列席会议工作人员资格、召集人资质真实有效;会议表决程序流程、决议结论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20日
● 手机上网公示文档
经公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名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上报文档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加盖股东会公章的股东会议决议
消费界所刊载信息,来源于网络,并不代表本媒体观点。本文所涉及的信息、数据和分析均来自公开渠道,如有任何不实之处、涉及版权问题,请发送邮件:Jubao_404@163.com,我们会及时处理。本文仅供读者参考,任何人不得将本文用于非法用途,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使用者自负。投诉举报邮箱: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2 -2023 CONSUMER TIMES.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市赢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粤ICP备14076428号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53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