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醒
1、此次股东会举办期内并没有提升、否定或调整提案的情况出现。
2、此次股东会采用当场网络投票、网上投票相结合的。
二、召开工作会议基本概况
1、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长:
现场会议时长:2023年5月18日在下午14:00逐渐
网上投票时长:2023年5月18日
在其中,利用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开展网上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早上9:15至9:25,9:30至11:30,在下午13:00至15:00;根据深圳交易所互联网技术投票软件网络投票的准确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早上9:15至在下午15:00阶段的随意时长。
3、会议召开方法:
此次股东会采用当场网络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此次股东会将采取深圳交易所交易软件与互联网投票软件向股东给予互联网方式的微信投票,自然人股东还可以在网上投票期限内通过以上系统此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展开投票选举。
4、参与股东会的形式:
自然人股东只能选当场网络投票、网上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上述两种形式反复决议的,以第一次公开投票为标准。
5、此次股东会对中小股东的决议独立记票。
6、除权日:2023年5月11日
7、会议召开地址:浙江杭州市余杭开发区余杭临平大路592号企业1栋楼三楼一号会议厅
三、大会参加状况
1、参加的整体情况
参加此次股东会决议股东总共42名,所代表股权值为584,121,392股,占公司股权总量的61.5497%。除股东代表外,别的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工作的人员还包含企业一部分执行董事、公司监事和董事长助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此次股东会。浙江省京衡律师公司对此次股东会开展印证并提交了法律意见书。
2、当场列席会议状况
参加现场会议股东及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总共24名,所代表股权值为519,418,171股,占公司股权总量的54.7318%。
3、网上投票状况
参与网上投票股东总共18名,所代表股权值为64,703,221股,占公司股权总量的6.8179%。
四、会议表决状况
此次股东会经决议并且以现场会议网络投票和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已通过下列提案:
1.《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决议结论:允许583,872,166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573%;抵制11,8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20%;放弃237,426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406%。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93,484,516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7341%;抵制11,8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26%;放弃237,426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2533%。
2.《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决议结论:允许583,872,166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573%;抵制11,8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20%;放弃237,426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406%。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93,484,516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7341%;抵制11,8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26%;放弃237,426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2533%。
3.《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决议结论:允许583,872,166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573%;抵制11,8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20%;放弃237,426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406%。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93,484,516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7341%;抵制11,8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26%;放弃237,426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2533%。
4.《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决议结论:允许548,117,576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3.8362%;抵制34,355,072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5.8815%;放弃1,648,744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2823%。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57,729,926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61.5893%;抵制34,355,072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36.6518%;放弃1,648,744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7590%。
5.《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决议结论:允许583,860,066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553%;抵制11,8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20%;放弃249,526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427%。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93,472,416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7212%;抵制11,8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26%;放弃249,526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2662%。
6.《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决议结论:允许583,665,085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219%;抵制278,8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477%;放弃177,507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04%。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93,277,435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5132%;抵制278,8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2974%;放弃177,507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894%。
7.《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决议结论:允许543,964,494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3.1252%;抵制39,979,391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6.8444%;放弃177,507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04%。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53,576,844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57.1585%;抵制39,979,391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42.6521%;放弃177,507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894%。
8.《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决议结论:允许583,932,085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9676%;抵制11,8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020%;放弃177,507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04%。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93,544,435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7980%;抵制11,8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126%;放弃177,507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894%。
9.《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决议结论:允许582,107,558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6552%;抵制657,40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125%;放弃1,356,434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2322%。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91,719,908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7.8515%;抵制657,40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7013%;放弃1,356,434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4471%。
10.《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决议结论:允许581,405,015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5350%;抵制2,538,87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4346%;放弃177,507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04%。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91,017,365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7.1020%;抵制2,538,87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7086%;放弃177,507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894%。
11.《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决议结论:允许581,405,015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5350%;抵制2,538,870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4346%;放弃177,507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04%。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91,017,365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7.1020%;抵制2,538,870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2.7086%;放弃177,507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894%。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决议结论:允许582,811,591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9.7758%;抵制1,132,294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938%;放弃177,507股,占列席会议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0304%。
在其中,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状况为:允许92,423,941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98.6026%;抵制1,132,294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1.2080%;放弃177,507股,占列席会议中小股东公司股东所持有效投票权股权总量的0.1894%。
综合性当场网络投票、网上投票的公开投票,此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根据。
五、侓师开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省京衡律师公司觉得,公司本次股东会的集结及举办程序流程、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质、会议表决程序流程均达到《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规章、行政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此次股东会申请的决议结论合理合法、合理。
六、备查簿文档
1、杭州老板电器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2、浙江省京衡律师公司《关于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老板电器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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