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调节前“特一可转债”转股价格为:13.15元/股
调整“特一可转债”转股价格为:8.93元/股
转股价格调节起效日期:2023年5月26日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17年12月6日发行了354万多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卷通称:特一可转债,债卷编码:128025),结合公司2017年4月8日举行的第三届股东会第十三次大会、2017年5月8日举行的2017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均表决通过的有关决定和《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7年12月4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协议条款,及其证监会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售的相关规定,当企业因配送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资、配送股利等状况(不包含因可转债转股而变化的总股本),将按照以下表达式开展转股价格的变化(保存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配送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资:P1=(P0+A*K)/(1+k);
以上二项同步进行:P1=(P0+A*k)/(1+n+k);
配送股利:P1=P0-D;
以上三项同步进行:P1=(P0-D+A*k)/(1+n+k)。
在其中:P1为调整转股价,P0为更改前转股价,n为派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资率,D为每一股配送股利。
因为公司将在2023年5月26日,执行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rmb6.50元(价税合计)、以资本公积向公司股东每10股转增4股的权益分派。依据上述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会、股东会的决议及证监会对应的标准及规定,特一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在2023年5月26日起,从原来的13.15元/股调整至8.93元/股。变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3年5月26日起效。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19日
股票号:002728 股票简称:特一药业 公示序号:2023-040
债卷编码:128025 债卷通称:特一可转债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执行公示
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企业”、“我们公司”)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已获得2023年5月16日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现就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根据股东分红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计划方案状况
1、企业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已获得2023年5月16日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具体实施方案为:以权益分派执行时证券登记日的总市值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0元(价税合计),以资本公积向公司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2、因为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卷通称:特一可转债,债卷编码:128025)正处在转股期;企业正在实施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指期货通称:特一JLC1,股指期货编码: 037194)第一期还有90,000股未行权,自分配原则公布至执行期内企业总市值存有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对象行权等因素再次产生变化的概率,企业会以证券登记日的总市值为基准,依照比例永恒不变的标准开展权益分派。
3、此次开展的分配原则与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分配原则一致。
4、此次执行分配原则间距企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的时间也不得超过2个月。
二、权益分派计划方案
我们公司2022年本年度权益分派计划方案为:以权益分派执行时证券登记日(即2023年5月25日)的总市值为基准,向公司股东每10股派6.500000人民币现钱(价税合计;缴税后,QFII、RQFII及其拥有先发前增发股票的个人或证券基金每10股派5.850000元;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本人的股息红利税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我们公司暂时不缴纳个税,待个人转让个股时,按照其持仓时限测算应纳税所得额【注】;拥有先发后增发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增发股票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基金涉及红利税,对香港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按10%征缴,对国内投资人拥有基金认购一部分推行差异化征收率征缴),与此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公司股东每10股转增4.000000股。
【注:依据先进先出法的基本原则,以投资人股票账户为基准测算持仓时限,持仓1月(含1月)之内,每10股补交税款1.300000元;持仓1个月左右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交税款0.650000元;持仓超出1年,无需要补交税款。】
三、证券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此次权益分派证券登记日为:2023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6日。此次所转赠的无限售标准流通股本的起点买卖日为2023年5月26日。
四、权益分派目标
此次分配对象是:截至2023年5月25日在下午深圳交易所收盘后,在我国证劵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我们公司公司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式
1、此次所转赠的股权于2023年5月26日立即计入公司股东股票账户。在转赠股权中产生的不够1股的一部分,按小数点后末尾数由大至小排列先后向公司股东发放1股(若末尾数同样的时候在末尾数同样者中由系统软件随机排序发放),直到具体转赠股权数量与此次转赠股权数量一致。
2、我们公司本次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红股将在2023年5月26日根据公司股东代管证劵公司(或其它托管机构)立即划归其资金帐户。
3、下列A股股东红股由我们公司自主发放: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内(申请办理日:2023年5月17日至备案日:2023年5月25日),若因自派公司股东股票账户内股权降低而造成授权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红股不够的,一切法律依据与不良影响我来企业自己承担。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注:此次变化前股票数为2023年5月16日的股数,此次变化后股票数以2023年5月16日的总股本为基准计算出来的股票数。由于自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公布至实施后,企业总市值存有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等因素再次产生变化的概率,若证券登记日企业总市值产生变化,转赠后最后股本变动状况以美国清算深圳分公司注册登记的公司股权结构为标准。
七、调节主要参数
1、以截止到2023年5月16日最新发布的总市值229,228,439股为基准,此次执行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总股本320,919,814股摊低测算,2022年本年度,每股净资产为0.56元。由于自权益分派计划方案公布至实施后,企业总市值存有因可转债转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等因素再次产生变化的概率,最后每股净资产以转赠方案落地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注册登记的总股本数量作出调整。
2、企业可转债转股调价状况
因执行此次权益分派事宜,企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卷通称:特一可转债,债卷编码:128025)的转股价格将作适当调整,“特一可转债”的转股价格将在2023年5月26日起从原来的13.15元/股调整至8.93元/股,详细情况详细企业同日公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3、企业个股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调节状况
因执行此次权益分派事宜,企业正在实施的个股期权的股指期货数量和行权价格将作适当调整。个股期权总数将从原来的269.33万分(含第一期并未行权的9万分)调整至377.062万分,行权价格将从原来的13.57元调整至9.23元(以上结论系企业进行计算并四舍五入取整所得的,具体调节结论及调节时间以美国清算深圳分公司确定状况为标准)。
八、咨询管理公司:
资询详细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长兴路9、11号
资询手机联系人:徐少华、王婷婷
热线电话:0750-5627588
传真电话:0750-5627000
九、备查簿文档
1、第五届股东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定;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相关确定计划方案落实措施时长文件。
特此公告。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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