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3-063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和被动稀释共持股5%以上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变动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和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股权变动后,公司股东徐海忠及其一致行动人共持有公司股份62、963、2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61%。
● 股权变动为非最大股东减持和被动稀释,总持股超过5%,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3年6月2日,公司收到厦门易科汇华信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科汇华信二号”)(以下简称“易科汇华信二号”)、淄博易科汇华信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科汇华信三号”)、淄博旋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淄博旋木”)、厦门易科汇华信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科汇华信一号”)通知,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6月2日,上述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11、218、600股;2023年4月28日,“冠宇转债”进入转股期,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25日,“冠宇转债”累计转股505股,公司总股本由1、121、855、747股增加至1。121、856、252股,导致上述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由于上述因素,徐海忠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总持股比例从6.61%变为5.61%,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00%。上述因素导致徐海忠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总持股比例从6.61%变为5.61%,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00%。相关权益变动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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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次变更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和承诺;
2、上表中比例尾差为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二。股权变更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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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上表中的比例尾差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2、“股权变更前持有股份”的“持股比例”以公司当时总股本1、121、855、747股为基础。“股权变更后持有股份”的“持股比例”以公司当前总股本1、121、856、252股为基础。
三、其他情况说明
1、股权变动为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和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2、股权变动为非最大股东减持和被动稀释,总持股超过5%,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股东权益变更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更报告。
4、股权变更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前的承诺。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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