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本次发行的线下、线上认购日为T日(2023年6月6日),任何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线下或线上认购。
(1)线下认购
线下认购时间为:2023年6月6日(T日)9日:30-15:00。
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只有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才能参与线下认购。线下投资者应通过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输入所有参与认购的配售对象的认购单信息,包括发行公告中联合主承销商规定的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和其他信息。认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72.50元/股。认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提供的有效报价对应的“拟认购数量”。投资者在参与线下认购时,无需支付认购资金,并在T+2日支付认购资金。
所有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都不得再参与在线认购。如果同时参与离线和在线认购,在线认购部分为无效认购。
配售对象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深圳)、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写与注册信息不一致而造成的后果由线下投资者承担。
联合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进一步检查有效报价投资者和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禁止。投资者应按照联合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合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的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相关关系调查等),如果拒绝配合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上述禁止,联合主承销商将不予配售。北京微明律师事务所、北京中国银行律师事务所将线下见证本次发行,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2)网上认购
网上认购时间为:2023年6月6日(T日)9:15-11:30、13:00-15:00。
2023年6月6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2023年6月2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发行人必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除外)可通过交易系统购买网上发行的股票。其中,自然人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宜性管理实施办法》(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除外)开设创业板市场交易。网上投资者应当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委托证券公司为其申购新股。
投资者根据投资者在2023年6月2日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的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认购额度(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合并计算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的市值按照其证券账户中包含的股份数量和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网上认购金额,市值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投资者可参与新股认购。每5万元的市值可以购买一个认购单位,不足5万元的部分不计入认购金额。每个认购单位为500股,认购金额应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认购金额不得超过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3500股,不得超过按市值计算的认购金额上限。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无效处理认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认购额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将认购数量超过认购上限的新股认购委托视为无效委托,自动撤销。
在认购时间内,投资者应按照委托购买股票的方式填写委托书,并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书。申报后,不得撤销订单。
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投资者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新股认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的投资者的第一个市值证券账户认购有效认购,其余认购无效。发行每只新股,每个证券账户只能认购一次。如果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新股认购,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确认的投资者的第一次认购为有效认购。多处托管投资者同一证券账户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合并计算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是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在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换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在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5、线下投资者支付
2023年6月8日(T+2日)2023年6月8日,《线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获得初步配售的所有线下有效配售对象(T+2日)8:30-16:认购资金应于2023年6月8日全额缴纳(T+2日)16:00前到账。
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者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同一天发行多只新股时,配售对象均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分别支付每只新股。
2023年6月12日,联合主承销商(T+4日)发布的《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以下简称《发行结果公告》)披露了网上和线下投资者未支付的金额和民生证券的包销比例,列表公布,重点关注已初步配售但未全额支付的线下投资者。
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线下认购或全额认购,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联合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中,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合并计算违规次数。在限制名单、异常名单或黑名单中,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部门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6、网上投资者支付
2023年6月8日,投资者申购新股中奖后,应根据(T+2日)公告的《网上抽签结果公告》履行支付义务,网上投资者支付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T+2日结束时,中标投资者应确保其资本账户有足够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
7、2023年6月6日(T日)15日,本次线下网上认购:00同时结束。认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将于2023年6月6日(T日)根据网上认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调整线下和线上发行规模。回拨机制具体安排见本公告“一、五)回拨机制”。
8、本次发行可能暂停的情况见“七、暂停发行”。
9、本公告仅简要说明股票发行,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想了解本次发行的细节,2023年5月26日,请仔细阅读(T-7日,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信息网www)披露.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风险因素,判断其经营状况和投资价值,认真做出投资决策。受政治、经济、行业和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可能发生变化,可能造成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将另行公告。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布。请注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以下含义:
■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发行人与联合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的新股数量为1.347.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25.09%,均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行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5.368.7391万股。
对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的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置不安排本次发行。
本次发行价格不高于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基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值。因此,发起人的相关子公司不需要参与后续投资。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投资的初始股数为公开发行股份的5.00%,即67.3500万股。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为67.3500万股,将回拨至线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963.1500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71.50%;初始网上发行量为383.8500万股,占本次发行量的28.50%。最终线下线上发行总数为1.347.0万股,线上线下最终发行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三)发行价格
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72.50元/股,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市场状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和承销风险。
(四)筹集资金
如果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97657.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12506.89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预计约为850.61万元。2023年5月26日,发行费用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T-7日)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五)回拨机制
2023年6月6日(T日)15日,本次网上网下认购:00同时结束。认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将于2023年6月6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调整线下和线上发行规模。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投资者的初步有效认购倍数来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网上有效认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2023年6月2日,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差额将有所不同(T-2日)战略配售与线下配售之间首次回拨。具体回拨机制如下:如果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小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首先回拨到线下发行,发行公告中披露的初始线下发行数量将相应增加;如果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等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则不回拨,初始线下发行数量保持不变。上述回拨将在发行公告中披露;
(2)网上、线下全额认购的,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不超过50倍的,不启动回拨机制;网上投资者有效认购倍数超过50倍且不超过100倍(含)的,应从线下回拨到线上,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认购倍数超过100倍,回拨率为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原则上,回拨后无限期的线下发行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公开发行70%的银行股票数量为70%;上述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应当按照扣除战略配售的数量计算。
(3)网上发行未全额认购的,可以回拨给线下投资者。线下回拨后,有效报价投资者仍未全额认购的,暂停发行;
(4)如果线下发行没有全额认购,不足部分不会在线回拨,发行将暂停。
2023年6月7日,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T+1日)在《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认购及中标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认购及中标率公告》)中披露。
(六)限售期安排
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股份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无限售期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当线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填写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锁定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锁定期安排。
(7)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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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T日为线上线下发行认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果发行受到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联合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布并修改发行日程;
3、如因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线下投资者无法正常使用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线下认购,请及时联系联合主承销商。
(八)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本次发行的询价及定价
(一)初步询价申报
2023年5月31日(T-4日)是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截至2023年5月31日(T-4日)15:00、联合主承销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收集308名线下投资者管理的7、203 对于配售对象的初步询价报价信息,报价范围为27.90元/股-105.00元/股,拟认购总额为2.482.080 在战略配售回拨和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认购倍数为1万股。2.577.04的初始线下发行数量 倍。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详见附表。
(二)消除无效报价
经北京微明律师事务所、北京中国银行律师事务所核实,线下投资者管理的3个配售对象未提交承诺书、关联关系验证表或其他验证材料;13个投资者管理的29个配售对象为禁止参与配售的关联方;线下投资者管理的32个配售对象为无效报价,总申报量为11,290万股。无效报价部分不计入有效申报总额。
未按《初步询价推广公告》要求提交承诺书、关联关系验证表等验证材料的投资者名单,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中标注为“无效1”的部分;禁止参与配售的关联方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中标注为“无效2”的部分。
排除上述无效报价后,剩余308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7、171个配售对象符合《初步查询推广公告》规定的条件。报价范围为27.90元/股-105.00元/股,总申报量为2、470、790元 万股。
(三)消除最高报价的相关情况
根据初步询价,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所有符合条件的线下投资者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认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认购价格、同一认购价格、同一认购时间(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记录为准)由晚到早、同一认购价格、同一认购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排除报价最高部分配售对象的报价,排除的拟认购量不得低于符合条件的线下投资者拟认购总量的1%。当拟剔除的最高申报价格部分的最低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不再排除该价格的认购。
经发行人与联合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取消拟认购价格高于89.35元/股(不含89.35元/股)的所有配售对象;拟认购价格为89.35元/股,认购数量等于400万股,认购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14:38:27:955配售对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58个配售对象。在上述过程中,共有63个配售对象被淘汰,拟认购总额为2475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淘汰无效报价后拟认购总额的1.0017%,为2.470万股和790万股。在上述过程中,共淘汰了63个配售对象,淘汰的拟认购总额为2475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淘汰无效报价后拟认购总额的1.0017%,占2.470万股和790万股的1.0017%。淘汰部分不得参与线下和线上认购。具体消除请参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中标注为“高价消除”的部分。
(4)消除后的整体报价
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305名投资者参与初步查询,配售对象为7、108 一、全部符合《初步查询推广公告》规定的线下投资者参与条件。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外,本次发行剩余报价认购总额为246040万股,整体认购倍数为战略配售回拨后和线上线下回拨前线下初始发行规模的2539.63倍。
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详细报价请参见本公告附表中的“初步询价报价”。
排除无效报价和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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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人与联合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所在行业、市场状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发行价格为72.50元/股。
本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34.78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2)32.45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3)46.43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4)43.31倍(每股收益按2022年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得超过排除最高报价后线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排除最高报价后公共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基金和合格海外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六)投资者对有效报价的确定
在本次初步询价中,有40名线下投资者管理了1658 个别配售对象的申报价格低于72.50元/股,为低价消除。具体名单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中标注为“低价未入围”的配售对象。
因此,线下发行提交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265人,管理的配售对象数量为5人和450人 1、838、470有效认购总数 1000股,战略配售回拨后,线上线下回拨前线下初始发行规模1,908.81 倍。具体报价信息见附表“初步询价报价”中标注为“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有效的报价配售对象可以,必须参与本次发行价格的线下认购,并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联合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检查投资者是否有上述禁止,投资者应按照联合主承销商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材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他相关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验证或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上述禁止,或经核实不符合配售资格的,联合主承销商将拒绝配售。
(7)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的比较
“C344”是飞沃科技的所属行业 通用设备制造业。C34 截至2023年5月31日,通用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的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1.22倍T-4日)。
可比上市公司的估值水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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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iFind
注1:如果尾数有差异,市盈率计算是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2: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3:中成发展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为负,未纳入可比公司市盈率平均值计算范围。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的归母净利润稀释后,本次发行价格72.5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市盈率为46.43倍,高于2023年5月31日(T-4日发布的“C34” 近一个月,通用设备制造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31.22倍,超过
(上接22版)
(下转2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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